本报讯(记者陆健)浙江省首个省内海湾污染整治方案——《乐清湾区域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日前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根据该方案,浙江拟在乐清湾区域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保护制度,从陆地到海洋,从工农业到城乡生活全方位治理污染,恢复海洋生态环境。
乐清湾位于浙江温州、台州交界处,因沿岸企业密集,城镇、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普遍不足,海水养殖、滩涂养殖无序发展,环境形势严峻。据2012年环境公报和海洋渔业部门监测显示,乐清湾海域水质为劣四类海水,但各指标尚符合渔业用水要求。
根据《方案》,乐清湾区域将执行“五个一律”环境监管措施:对超过纳管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治理;对没有达标、直接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也没有接入排污管网的企业,一律关停;对违法排污、严重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按最高限额进行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一律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到2015年底,乐清湾区域各类重金属排放量将在2007年普查数据基础上削减40%以上,区域内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