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11月7日电(记者韩业庭、蒋永峰)11月6日,文化部、财政部在上海召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会议。会议宣布了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和第二批示范区(项目)创建城市名单。江苏省苏州市、天津市和平区等31个城市成为我国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这标志着以文化惠民为核心的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迈入一个新的阶段。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是文化部、财政部在“十二五”期间共同开展的一项重大文化惠民项目,旨在推动各地研究和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为同类地区提供借鉴和示范,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经验。创建工作自2011年开始,每两年一个周期,计划开展三批示范区创建。
2013年9月,第一批31个创建示范区、45个创建示范项目通过评审验收。在第一批示范区(项目)两年的创建周期内,各地在设施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重点推进。据估算,中央财政3.05亿元示范区创建补助资金撬动了地方财政资金投入超过150亿元。这些措施推动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使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了创建示范区带来的文化惠民成果。
今年8月,北京市东城区等第二批32个创建示范区、57个创建示范项目通过评审,获得创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