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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11月02日 星期六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
    媒体吸取《新快报》陈永洲案件教训

    《 光明日报 》( 2013年11月02日   03 版)

        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 11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负责人就《新快报》陈永洲案件查处情况发表谈话,要求全国新闻单位和新闻记者吸取教训,要求各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依法查处新闻敲诈和有偿新闻等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新快报》记者违法违规问题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媒体公信力和新闻记者的社会形象,教训十分深刻。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依法作出的查处决定,是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新闻采编秩序所采取的必要举措。希望全国新闻单位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完善采编流程和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希望全国新闻记者认真吸取陈永洲的教训,筑牢法律底线、恪守职业操守,自觉维护新闻记者的社会形象。

        该负责人称,针对此案暴露出的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要求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继续加大对虚假新闻、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等问题的整治力度。总局再次公布举报电话:010-65212870、010-65212787,核验记者身份请登录中国记者网,网址:http://press.gapp.gov.cn,欢迎社会各界举报各类新闻出版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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