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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11月01日 星期五

    光明时评

    用制度严格规范官员兼职行为

    作者:曹华飞 《光明日报》( 2013年11月01日 02版)

        消除“权力磁场”存在一个周期,而法律法规和监督约束刻不容缓。《意见》的颁发使得制度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而现实中也势必会产生新的利益输送通道,要切断这种通道,还需要加大执行和监管的力度。

     

        日前,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一系列新规定:如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的党政领导干部到各类企业兼任或担任各种职务的行为统一规范,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数量、年龄、任期等规定,以及干部在企业兼职期间的履职、领薪等事项,填补了此前的政策空白和制度缝隙,被视为近年来又一次扎紧管理官员的制度“篱笆”。

     

        自2004年中央下发相关文件,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以后,近十年来,从严管理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原则一直没有改变,以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来保证领导干部从业行为的逐步规范的做法也一直没有改变。由于现实的复杂性,制度约束力时有减弱,一些不良情况屡屡反弹,《意见》针对实际情况对现行制度的修订和细化,显得十分必要。

     

        有观点认为,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行业的情况比较熟悉,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经验,退休后去企业任职、帮助企业发展,也可算是发挥余热。而公众的广泛不满主要在于领导干部的违规任职、两头获取高薪乃至腐败扩大化上,这也正是中央屡次严肃处理违规任职干部的原因所在。前者论及的是偶然效率问题,后者担心的是必然公平问题。显然,在从严治党、坚决反腐原则面前,不能给违规、不公行为留有余地。

     

        领导干部去企业兼职任职,其“余热”价值何在?隔行如隔山,当官从政的经验恐怕难以简单移植到企业经营发展当中去。说白了,这是一种信息优势、人脉优势,而这些“资源”,恐怕才是企业愿意高薪聘用官员的真正意图。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部门权限逐步扩大。一些官员在任时好当“一把手”,离退后“权力磁场”仍在,其裙带关系和利益关联在官场是清正廉洁的大敌,转任到商场,带去的也是有害资源。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的只能是不正当利益,严重干扰市场秩序。如此的官商关系必须扭转。

     

        有调查显示,卸任官员“再就业”主要有进入高校担任领导或兼职教授、去具有官方背景的协会或基金会任职、在相关业务领域的企业任职等,而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最主要的便是加重高校、社会组织和企业的行政化程度,长期受到社会诟病。这类诟病,有很大一部分最终指向政府职能定位与运行模式。高校、社会组织和企业“去行政化”步履艰难却势在必行,政府正确定位、转变职能更是重中之重。如果定位、分工明确,职能、责任清晰,政府由管理型变为服务型,官员手中的权力就留不下多少寻租的价值,领导干部到企业任职可能带来的作风、经济问题也有了从源头上清理的可能。

     

        消除“权力磁场”存在一个周期,而法律法规和监督约束刻不容缓。《意见》的颁发使得制度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而现实中也势必会产生新的“钻空子”方法和新的利益输送通道,要切断这种通道,还需要加大执行和监管的力度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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