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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10月30日 星期三

    对策建议

    新媒体环境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完善

    作者:齐燕铭 《光明日报》( 2013年10月30日 12版)
    何沐/绘

        当前,新媒体在我国的发展异常迅速,特别是微博、微信已经成为当下最受网民喜欢、也最为活跃的新媒体。据报道,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微博网民规模为3.31亿人,我国微信用户也已超过4亿人。在新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驱动。但与此同时,新媒体的传播主体多元化、传播主客体交互化、传播载体多样化、传播跨时空化等特点,对政府机构的信息公开又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需要更加认真研究新环境下的政府信息公开,把握新媒体规律,完善新媒体环境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媒体载体建设。目前我国不少地方和部门都已经开通了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但还存在认识不足、功能定位不清晰、内容管理良莠不齐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建设,为更好地利用新媒体载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打下基础。优化政府网站。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完善政务微博。各地区各部门应积极开通政务微博,完善政务微博管理,注意规范政务微博信息发布的用语,避免个性化,强调人格化。在微博的日常管理方面也要注意避免僵尸微博和作秀微博,增强微博活跃度,加强与网友信息沟通。开通政务微信。不同于微博海量的碎片化信息,政务微信信息发布具有用户导向的精确性功能,使得一些信息可以比其他渠道更有个性,获得公众的认同和网络舆论的认可度也会更高。因此,应当在适当条件下开通政务微信。构建新媒体跨平台连通机制。政务微博、政府网站、政务微信之间可以形成互动连通机制,相互配合进行信息公开、舆情收集、民意调查等,共同构成服务型政府的信息公开体系。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新媒体平台跨部门、跨区域联动体系。不仅仅要构建单独的某部门、某地方的政府信息公开新媒体平台,还要在这些不同部门、不同地方信息公开新媒体平台之间建立起联动体系,形成体系化、网格化、集群化的发展,扩大覆盖面积,发挥群体合力和影响力。

     

        提高新媒体环境下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把提高运用新媒体的能力纳入政府工作人员学习和培训体系。通过学习和运用最新技术成果,掌握运用新媒体载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方式和策略,真正把握新媒体的特点和规律,更好地运用新媒体载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对新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规律的理解。新媒体环境中信息的传播不同于传统渠道的信息传播,具有多元化、互动化、碎片化等特点,只有对新媒体环境中信息传播进行深刻理解,才能更好地把握新媒体环境下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与策略。提高新媒体环境下信息的鉴别和研判能力。新媒体空间的信息,往往真假掺杂,应提高对新媒体空间相关信息的鉴别和研判能力,避免公布或者传播虚假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要能够包容公众合理质疑。充分认识新媒体载体的平等性,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重新认识公众民意在新媒体话语空间中的新型表现形态,要坦然面对、包容公众合理质疑。

     

        构建适应新媒体环境的政府信息公开互动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互动功能。以更为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网络互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实现公众问答、网上调查、信息推送等功能,做到“听”民声、“答”民疑、“解”民忧。建立新媒体环境下政府信息公开集中互动机制。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互动也可能不只是对某一方面的问题的互动,也有可能是牵涉到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因此,可以建立新媒体环境下政府信息公开集中互动机制,对于涉及跨部门的事项,共同协调集中互动,提高信息互动效率。建立新媒体环境下政府信息公开公众评价与回应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之后具体效果如何,也需要互动来解决。信息公开的对象是广大公众,公众评价才是真正的评判标准。因此,对政府信息公开效果的评价,应建立完整、科学、合理的可量化指标,引入公众评价和回应机制。

     

        强化新媒体环境下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明确政府信息的外延,厘清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与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等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避免某些政府信息应该公开而一些部门却不愿公开的情形发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新媒体载体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载体的审核登记,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程序及公众提问处理回应程序,确保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安全可靠。增加相应人员编制。当前很多基层政府没有足够的编制和人员,观念、人力、物力都没有准备好,往往开通新媒体平台之后却没有能力维护,因此,要相应增加从事新媒体环境下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编制。建立健全适应新媒体环境的舆情收集和研判机制。在大数据时代,应该聘请专业人士和机构对政府舆情进行精准分析,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府相关信息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加强研判,通过新媒体平台载体及时予以回应,答疑解惑,澄清事实,化解民怨,促进和谐。构建新媒体环境下政府信息公开的外部监督机制。外部监督对于新媒体环境下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至关重要,但目前更多的是强调内部考核和问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外部监督的主体也过于狭窄,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扩大外部监督主体的范围,拓展外部主体监督的渠道。

     

        (作者单位:河北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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