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作为一所具有鲜明航运特色的国家“211”重点院校,培养的航海类学生既要符合国家对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又要履行STCW公约(《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适应国际航运市场对高素质人才的要求。
1997年,我们学校成功运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科学内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创新并完善了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体系。1998年,学校通过挪威船级社(DNV)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认证,成为我国第一所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普通高等学校,世界第一所按照STCW公约要求建立质量体系并通过政府主管机关认证的高等航海院校。多年来,学校不断深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保障了高水平航运人才的培养。
一是建立体系文件,严格监控各主要教学环节。2005年,大连海事大学独立设置质量管理处,重在强化体系运行的“执行力”,紧接着又决定学院书记为二级管理者代表,实行质量管理体系二级管理,使责任更细化、更具体。我们学校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1本、程序文件75份、岗位工作指导书294份、质量记录表格246份、管理规章制度375份等。学校的一切教学活动必须在这些“规定动作”中运行,使学校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程度明显提高,各级人员的职责权限更加明确,解决了信息和命令在不同层次上的传递不畅,以及常见的“上情难以下达,下情难以上传”“部门保护主义”“相互扯皮推诿”等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加强教学督导,对本科教学进行质量跟踪。在大连海事大学,有一支由20人组成的教学督导组,成员均是学校离退休的资深教授、副教授。他们分专业对全校本科教学及实验教学进行质量跟踪,不定期地到课堂听课、到学生中间问询,开展教学秩序检查、课件质量检查、试卷检查、巡考检查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形成综合意见。他们可以问责没有达到教学标准的学院和教师,如果学院或教师暴露的问题较多,督导组还可直接将督导报告上报学校教务处甚至主管校领导。
三是实施内、外部质量审核,促进质量管理的自我完善。目前,学校每年都要进行一至两次的内部质量审核,对内审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对学校进行外部审核的是国家海事局和在国际认证机构中声誉较高的挪威船级社。外部审核是否通过,不仅影响学校质量认证证书的有效性,更会直接影响学校航海类毕业生在国际航运市场上的质量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