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已达46%,党的十八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比上届分别提高2.9、2.07和0.18个百分点;妇女受教育程度和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幅提升,2435万农村妇女开展“两癌”免费检查……中国妇女十大以来,全国各级妇联在党中央领导下,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及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带领广大妇女更新观念、开拓思路,实现了妇联工作的新跨越。
不负重托谋发展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对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儿童优先发展作出具体规划,为“十二五”时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下,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圆满完成,国家颁布实施了新一轮两纲,召开了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描绘了未来十年我国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蓝图。
各级妇联组织借助有利时机,开拓创新,党建带妇建,努力展现新作为。在建党90周年、迎接党的十八大等重要时刻,广泛开展了“颂党恩、跟党走、做党的好女儿”“我与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举办“中国妇女儿童十年发展成就展”,用共同理想凝聚妇女,用宏伟目标激励妇女。向全国妇女发出倡议,开展了“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二五’”活动。很多优秀女性发挥优势、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像刘洋、张丽莉这样的时代标兵、社会楷模层出不穷。
妇女参政议政水平是妇女进步的重要标志,2011—2013年,新一轮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展开换届工作。全国妇联抢抓契机,在调研基础上分别向中组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在2011—2013年地方四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提高女性参政水平的建议》和《关于提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女代表比例的建议》,得到高度重视。换届后,省级各领导班子和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有了新的提高,市县两级党政正职中,女干部数量较上届均有增加。
五年来,越来越多的女性加入中国共产党。农村妇女进村“两委”比例从2008年的20%左右提高到2012年的90%左右。我国妇女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
维护权益开新篇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同时,党和国家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政策体系,在就业、参政、健康等领域推出了一大批惠及妇女的政策措施和民生项目。在全国妇联积极努力下,2013年反家暴立法被列入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一系列举措,使妇女权益法律保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在实施保障妇女权益的过程中,各地妇联不断探索好形式,力求好效果。北京市延庆县妇联组成“妇联姐妹调解队”,以特有的方式,在服务基层妇女的同时,架起了党和妇联联系、服务广大妇女的桥梁。
随着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日益增多,北京市房山区法院依托未成年人审判庭和筹备中的家事法庭,建立了房山区妇女儿童维权调解中心,设置了专门的妇女儿童合议庭,解决涉诉妇女儿童生存、发展及其他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
各级妇联组织还建立维权网络,使维权服务看得见、找得到、有人管。在社区、农村建立74万多个“妇女之家”,在两新组织、商务楼宇中建立1958家“姐妹驿站”,实现维权服务机构全覆盖;发挥信访、12338妇女维权热线、96156公益服务热线、维权信箱的作用,同时组建巾帼维权志愿者服务团,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疏导服务。
异彩纷呈“半边天”
全国妇联开展了第七届、第八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表彰了200个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2000个全国五好文明家庭,以典型的力量推进家庭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发展。
百万妇女争当低碳节能女使者,千个“妇”字号基地女能人争做绿化美化巾帼先锋,万户家庭争创绿色家庭。江苏省妇联推进“百万家庭实现庭院绿化美化,百万妇女参与植绿护绿”行动,发动妇女从房前屋后、田边地角入手,见缝插绿、营造出优美的人居环境。
重庆市妇联开展志愿服务行动中,为空巢老人免费安装“巾帼爱心呼唤器”,提供多项帮扶服务,截至目前,全市有2.7万名巾帼志愿者参与此项活动,让全市2.5万名空巢老人受益。
截至2012年底,全国实名注册的巾帼志愿者已达450余万人,全年新增注册巾帼志愿者230余万人,拥有各类巾帼志愿服务队伍近14万支,参与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的妇女超过千万人次,成为基层社会管理实践中一道亮丽风景线。巾帼志愿者们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空巢家庭、残疾人家庭,重点关爱留守流动妇女儿童、贫困单亲母亲、空巢孤寡老人,重点开展践行文明礼仪、法律宣传咨询、情感关怀抚慰、家庭关系调适、邻里冲突调解、科学教育子女、社区环境美化、群众文化健身等志愿服务活动,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成效。(本报记者 李海秀 龚 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