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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10月27日 星期日

    湖南江永:探索社区警务新模式

    《 光明日报 》( 2013年10月27日   06 版)

        前不久,当记者穿梭在湘南边陲小镇江永县的大街小巷时,一种“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景象,扑入眼帘——一排排的临街铺面,守夜的店主明显少了;街道两旁,一些摩托车、自行车车主离开却并未特别上锁;夜深人静,一些夜行的女孩儿拎着小包,悠然走在小巷里……

     

        若干年前,江永并不太平。这里曾曝出震惊全国的冰毒案,一所医院一年多时间里曾有80多辆摩托车被盗。是什么让边陲小镇江永县社会治安发生了质的变化?老百姓给出的答案是:变化来自于江永县积极创建的“4+X”社区警务新模式。

     

    “4+X”,一个不寻常的数学公式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也是社会治安的基本单元。社区警务,一头连着社会,一头系着百姓。江永县的经济总量不大,警力不足,社区警务工作一度陷于被动,群众意见较大。

     

        江永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时期的社区警务建设。县委书记陈景茂多次深入社区调研,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拍板解决社区警务建设问题。陈景茂说,能让百姓过上太平日子,这是我们最起码的职责。县委、县政府应该时刻把百姓的安宁放在心上!

     

        警务建设一要人二要钱,江永县大胆创新,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全社会资源,积极探索建立了一种叫做“4+X”的社区警务新模式。

     

        何谓“4+X”?江永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建能解释说,“4”代表4种专门力量,即按照“适应社区工作、擅长群众工作、愿意当社区民警”的标准,每个社区选配一名社区民警、配备两名社区辅警、确定一名社区专职治安员、组建一支12人的公益性岗位巡逻队。“X”代表社会各种资源:机关、社区干部职工,单位内部治保力量,民情信息员,治安积极分子,各单位的技防、物防措施等,由县综治委牵头管理,强化督查考核。

     

        社区民警专职化,工作经费财政全额保障;社会治安社会化,各行各业都有综治硬指标,由此,一个以社区民警为核心的大社区警务工作格局开始形成。

     

    “4+X”,江永为民服务的写照

     

        江永县创建“4+X”社区警务新模式,是来真的、动硬的。

     

        县委规定:社区实行通宵巡逻,除巡特警大队正常巡逻外,前半夜由机关干部带队,后半夜由公益性岗位巡逻队专职巡逻。为强化巡逻效果,县委书记、县长主动要求排班,带头夜巡督查。这项规定自2010年12月24日开始实行以来,至今雷打不动。

     

        在江永县采访,令记者最感动的还是一大批奋战在社区一线的警务人员和巡逻队员,正是他们的付出,才夯实了江永县社区警务的坚实基础。

     

        文明珠,一位退休女民警,今年61岁了。“4+X”模式推出后,她坐不住了,又在社区干起了老本行。麒麟社区有18条大小街道,一些年轻的治安员和巡逻队员记不住,她苦苦琢磨好几天,编出了一首《社区街名顺口溜》:“永明中东路,知青幸福桥;四条谢沐路,黑白二牛山……”顺口溜一下子传开了。

     

        现在,江永县每天的巡逻力量已达到260余人,警车18辆,全县共建群防群治组织120余个,1300余人踊跃参加。“守护家园,和美江永”已成为全县人民的基本共识和自觉行动。(本报记者 龙 军 本报通讯员 蒋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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