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日内瓦10月25日电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25日顺利通过了中国接受第二轮审查的报告,报告客观记录工作组对中国审查情况,绝大部分内容积极评价了中国人权成就。
每个国家国别人权审查由3个来自不同地区的人权理事会成员(即“三国小组”)担任报告员,并在其协助下开展,此次审查中国人权状况的“三国小组”成员是塞拉利昂、阿联酋和波兰。当天下午,塞拉利昂常驻日内瓦代表伊薇特·史蒂文斯介绍中国接受国别人权审查的报告。在协商一致情况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主席、波兰常驻日内瓦代表雷米吉乌斯·亨切尔敲响手中木槌,宣布通过中国接受第二轮国别人权审查报告。
中国代表团副团长、中国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及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临时代办吴海涛在发言中表示,报告中所载建议绝大部分是善意和建设性的,中方将予以认真研究,结合国情积极考虑,并在明年3月人权理事会第25届会议前反馈立场。
吴海涛说,世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发展模式。经过60多年的艰苦探索和实践,中国政府和人民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13亿多中国人民各项权利得到实实在在的保障,中国人权状况发展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他强调,这条道路符合中国国情,当前中国举国上下都在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中国梦也是人权梦,我们将继续沿着这条道路不断探索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新途径和措施,同时愿与世界各国加强交流互鉴,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吴海涛最后说,他相信,在中国接受下一轮审查的时候,中国的民众生活水平、民主建设水平、依法治国水平、文化发展水平、社会保障水平、环境保护水平、对外人权交流与合作水平都会再上一个新台阶。
数十位各国代表走到发言席上与中国代表团成员握手,祝贺中国通过此轮国别人权审查。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第17届会议于10月21日至11月1日在日内瓦举行,审议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中国等15国人权状况。国别人权审查(又称“普遍定期审议”)机制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完成建章立制工作时确定的重要内容,旨在定期审查所有国家履行人权义务和承诺的情况。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每隔4年半都要接受一次人权状况的全面审议。中国于2009年接受了首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