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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10月25日 星期五

    许昌法院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10月25日 10版)

        本报讯(通讯员彭丽娟 记者任生心)今年以来,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完善涉诉信访多元化解机制,落实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和约期接谈工作制度,通过实行全员接访、领导包案、评查纠错、责任追究、个案救济等一系列有效手段,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涉诉信访积案得到有效解决。

        该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院干警小组深入到乡镇和重点区域,进村入户,对不安定因素进行大排查,形成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该法院法官兼任全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治理对策”“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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