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总部设在纽约的“保护记者委员会”发布了《奥巴马政府与媒体——美国后“9·11”时代的泄密调查和监控》的报告。历来,“保护记者委员会”都是针对美国之外的新闻自由状况发声,这次却是第一次把放大镜和矛头对准了自己所在的美国。这本身就说明,美国的新闻自由存在很多问题,美国绝非是新闻自由的真正“乐园”,美国政府一贯标榜的“新闻自由”,倒像是皇帝的新衣。
这样说并非无中生有。根据“保护记者委员会”这个首份关于美国新闻自由状况的评估报告,奥巴马政府加强了对信息的控制,加大了对政府内部向媒体告密者的司法追究力度,从而降低了新闻透明度,对媒体和信息提供者造成巨大心理威慑。
奥巴马政府之所以敢冒美国所谓新闻自由之大不韪,绝非出于无知和胆大妄为,而是美国的新闻自由的制度空间本来就是有限和可变的。例如,伊拉克战争时,美国就援用战时新闻控制法案,对美国媒体的战事报道进行管控,使其服务于强化美国发动这场战争的正当性和正义性。在后“9·11”时代,华盛顿祭起反恐大旗,对于政府内幕泄露的司法起诉案件数量以及对记者调查资料的窃取规模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美国政府秘密窃取了100多名美联社记者的电话线路和接线台记录,用美联社高级执行编辑迈克尔·奥雷斯克斯的话说,“奥巴马政府对记者调查采取了极端控制性和抵制性的态度。”这无疑表明,在美国,新闻自由的制度保证并非刚性的,特别是在非常时期,政府可以运用手中的一切资源,压缩新闻自由的空间,只不过手段较为隐蔽和多样化。
尽管如此,美国政府却往往对他国指手画脚,批评他国缺失新闻自由。这除了显示出美国政府无非是把“新闻自由”当做美化自己和打压别国的政治工具外,只是显得可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