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厂区的王大爷近日遇到一些法律纠纷,但老人80多岁了不方便出门,怀着试试看的心情打电话给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不多时,专业律师不仅上门帮他解决了问题,还告诉他,对于他这种老年人可以开通预约服务。
这是全国首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中出现的一幕。
2011年11月,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为老服务,重点动员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两年来,这一创建活动在各地广泛开展,让尊老敬老的春风吹进千家万户。
整体推进,形成全社会共创共建良好局面
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是党和政府动员全社会探索和解决老龄化问题的一个缩影,是发展老龄事业、做好老龄工作顶层设计的一项重要内容。
两年来,全国各地区、各级老龄部门主动与各老龄委成员单位协调,积极把创建活动推广到本地区各个涉老部门和为老服务行业。创建活动已在全国各地的24个行业中展开,创建单位已达23万余个,不仅提高了全社会为老服务的水平,也传递了互助互爱的正能量。
在财政系统,各创建单位积极贯彻落实老年人优待规定,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健全完善老年保障政策体系,提高老年人待遇水平。
在司法系统,各创建单位将维护老年人权益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完善老年人维权工作机制,为方便老年人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
在医疗卫生系统,各创建单位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层老年人健康查体和老年人健康教育等工作,积极开展老年优待,方便老年人就医和康复保健。
在社会群团组织中,以共青团、妇联、工会为代表的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开展为老志愿服务,为老年人日常生活送去温暖和爱心。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参与到这一创建活动中来,敬老爱老之风“劲吹”交通、教育、文化、卫生、旅游、金融等行业和领域。
立足基层,为老服务造福亿万老年人
在我国第一个法定“老年节”来临之际,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一个小院内呈现温馨情景。患有脊柱疾病下肢全瘫的退休老劳模王洪武对记者说:“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的医务人员义务为两百多位老劳模免费体检,还定期到我家免费治疗,真是比亲生儿女还要亲。”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各地的基层创建单位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把“老年人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心实意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提高服务标准。各创建单位普遍制定了规范的为老服务制度和标准,并形成了为老服务长效机制。辽宁省要求各创建单位做到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要求各创建单位做到公开承诺、公开办事流程、公开身份,推行为老人工作“零距离”、业务“零差错”、老年人“零投诉”。
——改善服务质量。各创建集体通过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载体,提高为老服务技能。太原公交公司开展“车离站台有多近,心离乘客有多近”的评比竞赛活动,方便老年人上下车;深圳市罗湖区社会福利中心加强规范化建设,要求护理员持证规范上岗。
——落实优待政策。上海、福建、四川、辽宁等地的银行系统、公安窗口服务系统普遍落实老人等候专区或专用敬老服务卡等服务项目;四川、大连等地的通信、银行等创建单位主动为困难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在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中,全国各地、各行业大胆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探索多样化为老服务模式。
规范管理,推动创建活动可持续发展
“敬老文明号”活动重在创建、贵在管理。两年来,各级老龄工作部门通过优化运行机制、提升管理标准、加强督促检查等,推动活动持续深化。
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立足老年人的需求和创建活动的规范性,制定并修订了《“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各省市制定了细化的创建标准。多省市建立了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及时指导和规范各创建单位的创建工作。
为了加强管理,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从2011年活动伊始,就公布了监督电话。各级老龄部门也通过公布监督电话、开通投诉网站、组织明察暗访等措施,发动社会力量对“敬老文明号”单位进行监督,形成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约束机制。
德乃人之本,孝为德之先。2013年9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为持续开展创建活动指明了方向: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支持社会服务窗口行业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如今,继续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已经成为广大涉老部门、行业和集体的职业追求,也成为亿万老年人的共同心愿。
(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 记者崔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