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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

    走人民治安道路

    ——浙江绍兴公安机关创新“枫桥经验”纪实

    《 光明日报 》( 2013年10月10日   01 版)
    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副所长吴嘉军(右一)在枫桥镇先进村农户家走访。新华社记者 王小川摄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少捕人、治安好”——50年前,浙江绍兴诸暨市枫桥镇的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的好方式,毛泽东欣然提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50年后,记者在绍兴采访时发现:这座城市,无论白天黑夜都有志愿者在巡逻守护,每个人都希望参与平安建设。源于公安、源自基层的“枫桥经验”在继承中创新、在坚持中发展,绍兴市走出了一条人民治安道路。

     

        “‘枫桥经验’没有过时,走群众路线依然是公安工作的根本。绍兴市公安战线将始终发扬‘枫桥经验’的优良传统,坚定不移地走人民治安道路,实现社会治安多元治理。”绍兴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刘国富说。

     

    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

     

        绍兴城区日常有近20万辆汽车和15万辆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通行,“治堵”成为市民强烈的呼声。为了让易堵路段畅通起来,交警部门分两批找出了17个堵点,并联合教育、建设、执法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共商“治堵”大计。绍兴公安还通过网上论坛等渠道征集“交通治堵金点子”,量身定制“一点一方案”“一校一方案”。

     

        越城区的塔山中心小学,平时车流量不大,可是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不少家长开车接送孩子时,经常随意在路边停车、在路中间掉头,使周围几条路都拥堵起来。针对这一情况,交警部门联系了不远处的市博物馆,早晚高峰来临前提前打开大门,方便家长接送车掉头;与市政管理公司协调,开放路边和人行道上的停车位,家长早晚高峰凭学校接送卡可以免费停车。9月1日开学,塔山小学门前,一辆辆小车停进专为接送车设计的“熊猫停车位”,堵车终于缓解了。

     

        交通“治堵”的成功做法,是绍兴市“人民治安为人民”的一个缩影。走人民治安道路,就要从“为民做主”变为“由民做主”。绍兴公安坚持“以民意为导向”的警务工作理念,警务工作的重心向前段、向一线延伸,将许多矛盾解决在基层源头和萌芽时期。

     

    从“单打独斗”到“警民合力”

     

        若不是枫桥镇派出所副指导员张琼介绍,记者实在想不到眼前这位身着协警制服的中年人是一家个体户的老板,他叫倪建平。

     

        2004年冬,倪建平所在的枫桥镇大祝村一夜6辆电动三轮车被盗,村里炸开了锅。“能否自己组织个巡防队,专管村里治安?”倪建平的想法得到了村民的赞同。他挑选了6名党员个体业主和入党积极分子,组建了巡防队。村里有不少纺织户,最怕火灾,一年后,村里给巡防队配备了消防泵,让他们兼管消防。

     

        如今,这支“义务老板巡逻队”扮演着巡逻员、消防员、调解员的角色,9年来村里盗窃案极少发生,无一起刑事案件。

     

        枫桥镇的28个行政村都配备了像倪建平一样的“村警”。张琼说,这是枫桥派出所创新发展的社区警务模式,只要村里有警情,110出警指令第一时间通知“村警”,并与警务站民警、派出所民警实行三级联动。

     

        “老杨调解中心”是退休民警杨光照创立的调解机构,3年来已调解各类治安纠纷360起,结案350余起。“有事找老杨”成为当地群众的口头禅。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绍兴公安就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和积极性,从‘单打独斗’到‘警民合力’。”绍兴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争说。

     

    从“追赶指标”到“群众控股”

     

        曾几何时,绍兴公安也存在“工作围着考核指标转”的现象。“以前社区民警都坐办公室里,有些民警管了一年的社区,居民都不知道他是谁。”蕺山街道分管社区民警的副所长金伟苗说。

     

        “必须对原有的考评工作进行系统评估,增加群众评价权重。”刘国富说,绩效考评绝不能背离走群众路线的“枫桥经验”。

     

        于是,绍兴公安改革绩效考评机制,将群众评议在考核中的比重增至50%以上,实现“群众控股”;以派出所、交警队和窗口单位等为重点,委托第三方民意调查机构每季度开展一次民意测评;以110语音自动回访系统为依托,每月进行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绩效由群众打分。

     

        “见警率高,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就会畅通,许多民警无法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就能被发现。”王争说。

     

        在“人民治安”的道路上,绍兴市受益良多。近年来,该市治安环境不断改善、刑事发案逐年下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提高。2012年更是呈现“两降两升四个第一”的良好局面——刑事发案同比下降17.69%,降幅居全省第一;民警违法违纪人数同比下降80.77%,降幅居全省第一;在浙江省公安厅组织的民意测评中,绍兴市群众安全感95.60%,升幅列全省第一;在绍兴市政府综合考评中,市公安局在100个市级部门中名列第一。

     

        对此,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说,“枫桥经验”突出的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内涵,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战略性、根本性任务来抓,把依靠法治与群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让群众广泛参与到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中来,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和谐的中流砥柱。(本报特约记者 朱海洋 本报通讯员 方 乐 本报记者 严红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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