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8日电(记者靳晓燕)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以破解中小学校长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培训机制缺乏活力等问题。“《意见》首次提出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在任校长全员培训制度,把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校长考核、任用、晋级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8日表示。
《意见》针对当前校长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校长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并从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机制、队伍建设、监管评估、经费投入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探索校长自主选学机制、改革课程资源开发机制、实行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激发校长培训工作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