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9日电(记者董城、杜弋鹏)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29日联合发布了中关村“新四条政策”,这是继“1+6”系列先行先试政策之后,中关村新一轮政策创新工作的集中成果。中关村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四条政策的落实对于进一步优化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环境,更好发挥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这四条政策包括: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试点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据北京市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三部委出台的中关村“新四条政策”,许多内容在全国均具有示范带动意义,特别是支持中关村文化科技融合企业发展的政策,明确今后中关村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企业,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关村“新四条政策”的出台,将成为北京实施文化创新、科技创新“双轮驱动”战略,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中心城市的又一重要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