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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9月28日 星期六

    镇村联动: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途径

    陈晓平 《 光明日报 》( 2013年09月28日   11 版)

        党的十八大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这是我们党解决中国社会基本实践问题的又一方向性抉择。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巨大,不可能只有一种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路径可供选择。通过镇村联动,以镇带村,镇村融合,联动发展,不失为一条切实可行的重要途径。

        镇村联动,简单地说,就是把乡镇所辖的集镇和村庄作为一个整体,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目标和要求统筹谋划,进行“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的联动推进,打造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新型平台,增加农村群众的利益,使农民身份向“非农”身份自然过渡,实现“就近市民化”和“就地市民化”。具体地说,就是要通过将人口、资金、资源、财产等生产要素向乡村集镇和中心村梯次转移、集聚,使乡村集镇及中心村人口数量不断增加,规模面积不断扩大,产业结构不断提升,生活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不断增强,形成区域范围内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吸引越来越多的居住分散、贫困落后的农民安家落户,逐步减少基础村特别是偏远、居住分散的村庄,甚至实现整村移民搬迁的良性态势。即在全域规划的基础上,做大小城镇及布局合理的中心村,使基础设施、产业体系和公共服务一体化,真正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

        根据现状预测,到2020年,实现多数省份人口三个“三分之一”,即人口三分之一在城市,三分之一在城镇,三分之一在农村的人口分布格局是比较科学的。我国目前很多大中城市已经呈现出人口超饱和状态,因此,三个“三分之一”的实现,需把重点聚焦到城镇上来,特别在城市带动能力较弱的地区,要实行镇村联动,吸纳农民到小城镇和中心村定居,这应当是推进我国城乡发展一体化较为现实的选择。而且,实行镇村联动,可以在乡村建设中实现各类要素的集约,减少不必要的投入和浪费,提高资源使用效率。还能让当地农民就近集居,减轻落户成本,拓宽就业途径,共享公共服务,满足他们追求幸福生活的愿望。

        笔者认为,推动镇村联动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要把好规划引领。统筹镇村发展规划和布局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前提。必须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按照城乡统筹、镇村共同发展的要求,以全域理念把集镇、中心村和基础村作为一个整体来科学编制城乡总体发展规划,明确分区功能定位,统一规划居民生活区、工业区、商贸区、休闲区、农业园区等,统筹考虑镇村的空间布局、经济发展、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社会事业等各项内容,使镇村发展能够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规划要制定近期、中期、长期的发展目标,特别要明确人口转移、土地置换、村庄布局、基础设施延伸等年度计划指标,以利于有序实施、梯度推进。

        要做好选点突破。实行镇村联动,选准启动点非常重要。但并非所有的集镇和中心村都适宜进行镇村联动建设,只有那些有产业支撑、有就业空间、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才是实施镇村联动建设的着力点。因此,一定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搞好选点布局。一般地说,要选择一些传统商贸型、工矿服务型、基地生产型、交通枢纽型和旅游目的地型的集镇和中心村作为突破。在选点突破中,一定要牢牢抓住产业发展这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镇村产业协调发展新机制,促进城乡产业合理布局、三次产业有机融合、城乡经济要素有序流动和城乡产业有效对接,为转移农民提供务工就业的场所,为城乡发展一体化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要加强公共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转向中心集镇和中心村,结合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移民扶贫等国家项目,按照“集镇和中心村做加法,偏远山村、地质灾害移民村”做减法的思路,围绕水、电、路、气、通讯等要素,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镇村延伸,为农民向镇村转移提供舒适、整洁的安居场所。要充分运用好城乡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闲置、低效的土地通过复垦、整理,置换为镇村建设用地,破解镇村建设中土地和资金不足的难题。要按照有利于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覆盖,在实施镇村联动的集镇和中心村,加快公共医疗、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还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和低碳经济理念,加强镇村生态环境建设。

        要推动社会共建。在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推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公共服务转移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以合理参与、互利双赢、共同发展为原则,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投入镇村联动建设的积极性。要通过合作开发、资源竞争、捐资帮扶、自主投入等形式,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建设当前农村社会所急需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扶持一批镇村联动建设的示范点,努力拓宽社会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渠道,引导人才、技术和资金等要素资源流向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增强社会参与的实效,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减轻政府负担和运行成本。

        要实现农民共享。以镇村联动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最终目的是要惠及农民、富裕农民。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保障他们的既得权益不受损失,未来收益不断增加。具体来说,在农民异地搬迁时,其生产资料不能被侵害或剥夺,在新住地里获得公平无差别的待遇。同时,要以实施镇村联动的中心集镇和中心村为重点,建立城乡一致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机制、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把农民工及其家属在城镇的计划生育、子女教育、劳动就业、妇幼保健等工作列入相关部门和相关社区的管理范围,推动农民工平等享有各项基本权益。

        (作者系中共上饶市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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