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4日电 记者杨亮日前从财政部获悉,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复印纸、空调机、碎纸机等从今年12月起将纳入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加上原有的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范围扩至9个品目。财政部为此印发的《关于中央预算单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还明确用于科研、测绘等工作的专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也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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