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受关注的油品质量问题有了进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9月23日透露,《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决定对油品质量升级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加价标准以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为原则。
其中,车用汽、柴油质量标准升级至第四阶段每吨分别加价290元和370元;从第四阶段升级至第五阶段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
谁污染、谁负责,多用油、多负担
当前,我国大气环境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尾气排放对大气污染的影响日益增加,有关数据显示,机动车排放影响PM2.5细颗粒物在20%~30%左右。
油品质量是影响汽车尾气排放的重要因素。加快推进油品质量升级,是减少尾气排放、防治雾霾天气的重要手段,是改善空气质量、建设美丽中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按照现行油品标准,汽油质量将从第三阶段升级至第四阶段,硫含量将从150ppm降至50ppm,第五阶段硫含量将进一步降至10ppm;柴油质量从第三阶段升级至第四阶段,硫含量将从350ppm降至50ppm,第五阶段硫含量将进一步降至10ppm。
“油品质量升级后,按照优质优价原则适当提高油品价格。”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体现了“谁污染、谁负责”,多用油、多负担的原则。近年来,为鼓励地方提前实施油品质量升级,北京、上海、广东以及江苏等省市率先实行了优质优价的试点政策,对调动炼油企业加快油品质量升级步伐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良好效果。
企业消化一部分,消费者负担一部分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油品质量升级后,要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也就是说,要按照炼油企业消化一部分、消费者负担一部分的原则确定油品质量升级加价标准。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透露,为合理确定全国汽、柴油第四、第五阶段标准质量升级加价标准,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和地方相关部门对中石油、中石化已完成第四、第五阶段油品质量升级改造炼厂的成本进行了全面调查与审核。根据成本审核结果,考虑炼厂消化部分成本因素,确定汽、柴油质量升级至第四阶段每吨分别加价290元和370元;从第四阶段升级至第五阶段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
此前,北京、上海等地区汽、柴油质量从第二阶段升级至第四阶段时,每吨已累计分别加价410元和480元。按此次加价政策,上述地区汽、柴油质量升级至第五阶段时,每吨只需再加价50元。
不意味着全国油品价格立即提高
价格政策出台后,具体将如何操作?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价格政策的操作方式是“统一公布,分散实施”,并不意味着全国油品价格都会立即提高。
据了解,按照国家已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过渡期至2013年底,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渡期至2014年底,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和柴油标准过渡期均至2017年底,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城市过渡期至2015年底,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前实施油品质量升级。
此次国家公布统一的加价标准后,具体操作交给地方,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油品质量升级进程,并适时按国家规定的加价标准出台当地的加价政策。
据了解,汽、柴油价格因质量升级提高后,中央财政将按现行油价补贴机制对种粮农民、林业、渔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等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对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此外,相关通知还要求,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对以次充好、掺杂掺假、油品质量虚假标示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查处,确保油品质量升级效果落到实处。
(本报北京9月24日电 本报记者 冯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