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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9月25日 星期三

    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

    远离性侵 少年儿童有了“防护衣”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09月25日 06版)
    CFP

        寄宿制学校女生宿舍将实行“封闭式”管理

        从源头上严把教师入口关

        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

        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

        本报北京9月24日电 记者李玉兰24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出台《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地教育部门和寄宿制学校要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要抓紧时间改善宿舍条件。

        近年来,少年儿童被性侵案件时有发生,除了给少年儿童及其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外,也刺痛了全社会的心,引起公愤。这些案件,有的是不法分子闯入学生宿舍施暴,有的是学生在校园外被胁迫劫持,还有的是极个别校长、教师利用职务便利对学生实施伤害。

        少年儿童一旦遭受性侵不知如何合理应对,甚至有的家长一味忍受,不敢报警等,使伤害不能及时制止。为形成全社会保护少年儿童的合力,教育部联合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印发了该《意见》,为少年儿童定制了远离性侵犯的“防护衣”。该《意见》共提出9条措施,其中,从严管理女生宿舍被单独列出。

        《意见》指出,各地教育部门和寄宿制学校要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要抓紧时间改善宿舍条件。女生宿舍原则上应聘用女性管理人员。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宿舍管理人员发现有可疑人员在女生宿舍周围游荡,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学生临时有事离校回家必须向学校请假并电话告知家长,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离校。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发现有无故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报告。

        此外,《意见》还包括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密切保持家校联系以及妥善处置中小学生性侵犯事件等。

        《意见》针对预防儿童被性侵犯问题,对校园日常管理工作提出细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要求。

        《意见》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力量对中小学校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边远地区、山区的学校和教学点也要“县不漏校,校不漏人”。发现涉及违法犯罪的情况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由于此前的案件中有的施害者竟是教师,《意见》也特别强调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管理。从源头上严把教师入口关,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人员、有精神病史人员担任教职员工。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同时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

        此外,“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被列为《意见》第一条:“各地教育部门、共青团、妇联组织要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对于保护儿童安全尤其是性侵犯,社会的环境和氛围是极其重要的一环。《意见》希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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