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保有家庭经营的制度优势和保障广大农民的根本权益的基础上构建现代农业新的发展模式,是不同区域面临的极具普遍性的共同挑战。
崇州市地处成都市远郊,是农业大县(市)。从2008年开始推进农业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形成和完善了“1+4”现代农业模式,因其独有的制度创新和普适性的推广价值,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崇州“1+4”现代农业模式是指,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为平台,以农业科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农产品公共品牌等四大服务为支撑,拓展并完善农业产业链,通过明确权责推动各利益主体的有机整合。
截至2012年底,崇州市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312个,入社土地面积12.02万亩,入社农户4.12万户,初步实现农业生产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集约经营转变。农业综合效益显著提高,土地股份合作社水稻亩产比未入社农户每亩增加73公斤,每亩增效10%-20%,入社农民每亩直接增收100元以上。此外,通过配套体系建设推动了现代农业科技化、社会化、专业化、品牌化、市场化发展。
考察发现,崇州市“1+4”现代农业模式主要有四方面的基本特征和运行机理:一是合作社企业化,构筑了完善的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是“1+4”现代农业模式的核心,通过明晰合作社产权制度、完善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将合作社内化为现代企业,成为四大服务体系有效载体和平台;二是合作社本土化,结成了利益共同体,本土化是“1+4”现代农业模式的基本特征,降低了经营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且有效规避了资本逐利风险,提高了农业综合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化,提高了全要素生产率,崇州市通过整合科技、金融、社会化服务和品牌等现代农业关键要素,重构了农业产业链中的生产性服务业分工体系,促进农业生产专业化,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同时把大量的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引入到农业生产过程中;四是政府边界清晰化,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1+4”现代农业模式中,政府权责明确、边界清晰,为现代农业要素聚集和配置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1+4”现代农业模式探索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一是建立了以农户为主体、以劳动分工为纽带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自给自足农业经营模式,实现了农业由传统向现代经营的突破性进展。二是“1+4”现代农业模式提供了一条低成本快速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路径,职业经理人不需要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和前期农资投入就能经营几百亩土地。三是拓展了稳定的、具有较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来源,“1+4”现代农业模式创新职业农民培训机制,使职业经理人和职业农民对以农业为终身职业有了明确预期,激励职业农民进行职业规划。四是开辟了农产品生产成本和质量安全控制的有效途径,“1+4”现代农业模式整合传统农村社会网络和适度规模经营,对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进行分工细化,政府发挥监督和引导作用,激励了农业向高品质、高附加值方向运行。五是构建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有效供需载体,政府与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公益性质的科技转化平台、推广平台、应用平台,建立公益性和经营性综合服务平台,降低科技和社会化服务成本,促使职业经理人有明确盈利目标。六是奠定了平稳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基础,提供了一条低成本的让农民“携产进城”的可行道路,农民土地中获取的不仅仅是被征用或流转的一次性收益,而是能够随着农业发展分享增值收益。七是形成了农业分工细化、多方共促共赢的良好局面,“1+4”现代农业模式细化农业社会分工,使农民、职业经理人、合作社、政府、农业服务个体等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体。
崇州市“1+4”现代农业模式在传统小农经营和公司农业之间找到了现代农业发展的第三条道路,形成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是对当前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修正和完善,目标是农业稳定可持续增长,基本指向是保障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基础上推动农民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形成过程及发展路径简洁且低成本,具有较强的复制推广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