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本中鲁迅文章的调整总会引起众多争论,而近日某大型门户网站在首页刊发的“鲁迅文章彻底退出人教版教材”更是引发舆论哗然。其实,只要仔细阅读一下内容就知道,这是典型的标题党行为,目的无非是为了吸引网民眼球,而且也确实达到了这个目的。但这一新闻标题无疑会让很多人觉得鲁迅的文章已经被全部删除掉,从而引发公众的种种质疑与猜测,造成社会舆论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的混乱。好在人民教育出版社方面旋即出来辟谣,指出人教版教材中鲁迅的文章不仅有,而且还是最多的。
关于“鲁迅文章彻底退出人教版教材”的虚假报道引发了笔者的反思: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媒体应该坚持什么样的职业道德?尤其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在同类或不同质媒体间的竞争愈发激烈的今天,不道德的竞争手段变得五花八门。
不仅这则报道,之前很多的虚假新闻都如出一辙:采取对公众不负责的态度,采用不客观不真实的信息,为的就是吸引眼球,获取点击量——而这恰恰是一种没有职业道德的表现。对于媒体人来说,一旦真相大白,这样的举动不仅损害了自身的信誉,更将整个媒体的形象抹黑贬损了。
与之相似,另一则新闻“全村一半娃都是我的”近日也成为舆论的焦点。但是,当官方追问记者新闻来源时,记者却以职业道德的理由拒绝回答。事情终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刻,事实证明,当事记者仅仅是在找一个借口,而这正是他“头脑发热”后心虚的表现。
媒体人应该成为连接事实真相与公众的纽带。越是客观的真相,越是不害怕别人知道;越是知道的人多,越是具备传播的效力。因此,媒体的职业道德最终还要落实到媒体从业者身上;而媒体人的职业道德不是别的,正是实事求是地报道新闻。
眼下关键的问题是:到底如何规范媒体人的职业道德?比如,当出现虚假报道时,应该如何惩治,由谁惩治?没有必要的规范,或者是有了规章制度却惩治不利,就是在纵容媒体人随意制造宣传噱头、误导公众、扰乱舆论秩序。所以,加强媒体和媒体人的职业道德,除了要采取教育性的预防措施外,还应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大惩处力度。唯有如此,才能让公众更多获知事实的真相,更少受到虚假信息的烦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