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9月9日电(记者尕玛多吉)到图书馆汲取精神文化食粮,在群艺馆免费接受文化艺术培训、观看文艺演出和展览……西藏自2011年启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以来,目前已实现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
“阅览图书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也没有任何费用。即使是借阅图书,只要免费办理借阅证即可,实在是太方便了!”由于工作需要,经常到西藏自治区图书馆查阅资料的卓嘎十分感慨。截至目前,西藏全区现有的8座群众艺术馆、4座公共图书馆、74座县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以及216座乡镇综合文化站已经全面实现了免费开放。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社会文化处负责人介绍,2011年西藏全面启动了以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覆盖面为主要任务的西藏公共图书馆、群艺馆、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仅2012年,西藏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免费开放活动7700余次,受益群众达206万人次,极大地丰富了各族干部群众的业余精神文化生活。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西藏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免费开放管理和使用工作,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免费开放工作准则(试行)》,提出了推进西藏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主要措施,包括限期收回出租设施、取消原有部分收费项目、降低非基本服务收费、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等,并于近日下发全区各级文化部门执行。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准则》的出台对于西藏各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进一步把握免费开放政策要求,科学、规范地谋划和实施各项服务活动,促进免费开放工作取得更大实效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