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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9月05日 星期四

    福建明年起推行高职招考

    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可报考

    《 光明日报 》( 2013年09月05日   06 版)

        本报福州9月4日电 记者高建进今天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从2014年起,福建省将整合原有的“高职单考”“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中职推免”等,组织实施统一的“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该考试将面向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允许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报考。

        据了解,福建高职招考将每年组织一次,2014年度考试安排在2014年1月进行,3月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于9月秋季入学。实施高职招考后,原“高职单考”“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中职推免”等停止实施。

        据介绍,福建高职招考按招生对象,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考试和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考试两类。面向高中生考试的,不设文理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等4门。面向中职毕业生考试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基础课等4门。

        福建规定,参加高职招考,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当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高职招考与普通高考是两项独立的考试,考试成绩互不通用。

        福建省教育厅表示,开展高职招考是该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高职招考招生计划纳入福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总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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