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9日电(记者王小润)环保部日前公布了2012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情况,中石化四项主要污染物中,氮氧化物排放量没有完成年度“零增加”的目标,决定限批除油品升级和节能减排以外的炼化项目。中石化新闻发言人吕大鹏29日表示,中石化服从处理决定,同时针对现有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督促并帮助有关问题企业加速整改,确保环境保护各项指标尽快达标。
2012年,中石化所属120多家企业绝大多数都按责任书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但所属洛阳石化、安庆石化、上海石化和四川维尼纶厂等单位还存在减排工作进展缓慢,氮氧化物总量指标上升幅度较大的情况,影响了中石化年度总量目标的完成。
吕大鹏表示,尽管石化企业具有连续生产的特点,一般实施污染物减排改造,需选择在生产装置停工检修期间(炼油化工3~4年停一次)进行,且部分老企业环保设施落后,集中在一两年内完成难度较大,但无论什么原因,实现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是中石化应尽的社会责任,绝不影响建设“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