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8日电 记者殷泓、王逸吟28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截至8月18日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共有822人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2434条意见以及48封来信。
2012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2012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修正案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当时共收到9582人的11748条意见。之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的意见,修正案草案作了较大修改,形成了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
2013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7月19日至8月18日,修正案草案二审稿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再次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从数量上看,第二次征求意见数大大少于第一次征求意见数。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第一次征求意见,各方面对环境保护法的定位、基本制度等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而第二次征求意见,各方面主要针对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了若干具体修改意见,对二次审议稿中所做的主要修改给予了基本肯定。有的公众和环保民间组织认为,环保法的修改在二审后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尊重民意、贯彻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举措。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在群众来信和网上征求意见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主要有: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评价机制和各主体的环保义务等。对于这些意见和建议,他们还将在修法过程中进一步予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