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7日电(记者张翼、张玉玲)2012年我国文化产业实现较快增长,向支柱产业稳步迈进。据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数据,2012年我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18071亿元,与GDP的比值为3.48%,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稳步提高。
这是我国2012年新修订《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后,第一次全面发布中国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因此格外引人注意。数据显示,当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时,文化产业依然保持快速增长,2012年我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6.5%,高于同期GDP增速6.8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对当年经济总量增长的贡献为5.5%。
2012年文化产业构成保持相对稳定,文化制造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7253亿元,比上年增长17.4%;文化批零业实现增加值1187亿元,增长9.4%;文化服务业实现增加值9631亿元,增长16.7%。
按照《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新标准,国家统计局还对已发布的2011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及相关数据进行了相同口径的调整。根据新的口径,2011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由13479亿元修订为15516亿元,与当年GDP之比由2.85%修正为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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