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会计的内涵与建立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美丽中国”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实行节约优先、高能效、低能耗和低排放的低碳经济是我国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的必由之路。低碳经济不仅是一种以“低耗能、低排放、低污染”为基本特征的经济模式,更是一种经济形态,是一种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状态,它标志着经济腾飞发展再也不以牺牲环境能源为代价,而是一种无论在技术还是理念方面均达到一定水平的人类新文明。从宏观层面来看,发展低碳经济首先需要国家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以及配套的法律保护;其次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能源技术创新等摆脱经济增长与碳排放之间的耦合度,彻底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在微观层面,应该关注企业碳交易、碳投资、碳技术、碳市场在成本和收入方面的会计核算,为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披露应有的会计信息,促使企业以零碳、低碳来保护自然环境。而目前,应多从微观方面入手,切实降低企业的碳排放,才可真正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
碳会计最早由美国Stewart Jones教授等人提出,是对有关碳排放、碳交易及其鉴证等方面会计问题的统称。结合现代会计的定义,可以认为碳会计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企业碳交易过程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以帮助企业节能减排,提高自然资源利用率。碳会计有其产生的特定环境和历史背景,并从微观层面影响低碳经济。首先,碳会计可以帮助企业评估潜在排放温室气体的风险,制定优化方案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改善企业的财务运行状况。其次,碳会计从会计核算、信息披露两个方面影响企业的低碳经济,帮助企业科学地构建企业内部含碳产品或服务的成本核算制度,建构符合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含碳管理框架体系。最后,碳会计可以从内控和外部审计角度对企业价值链实行监督,促进企业在产品或服务整个生命周期内实现“低碳化”,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真正将低碳经济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我国碳会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缺乏有力的法律约束机制,实务操作性差。目前在会计领域主要颁布的法律法规有《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然而这两部法律法规中,均未明确规定碳会计要素初始确认、计量以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导致碳会计在具体实务操作中无法可依,影响企业披露有关碳信息的意愿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
公众低碳意识不足。企业把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利润指标上,缺乏切实可行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对企业低碳业绩进行考核。同时,企业内部也没有相应的部门对低碳经济、碳会计等相关内容进行宣传,使得广大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对此不予重视,增加了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难度。
碳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薄弱。对于碳会计的研究在国外已经取得很大发展,然而对于我国而言,仅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对其形成框架体系,在企业实务操作中少有推广,因此有关碳会计的理论研究亟待发展。一方面需要从理论方面解决碳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另一方面需要从实证方面论证碳会计构建的可行性,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
政府和社会配套监督机制缺席。碳会计的发展需要有相应的配套机制,譬如政府应对企业排污方面进行强有力的约束和监督,中介机构要为企业在低碳问题方面提供咨询,然而目前鲜有专门机构对企业碳排放权等低碳问题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此外,政府也缺少对企业实现节能减排的税收或财政支持,使得以追求利润为最大化的企业没有实现低碳经济的动力。
我国碳会计体系构建的对策与建议
健全法律法规,提高财务的可操作性。首先,从会计领域最高法律《会计法》入手,确定碳会计的合法性;其次,借鉴外国政府的经验,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法》、《低碳信息披露法》等法律法规,将碳会计的核算与信息披露的内容列入其中,以法律的形式加强企业的碳会计核算和信息的披露,可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再次,在全国推广,让企业内部能够真正构建碳会计制度。
加强碳会计和低碳经济知识的普及和宣传。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整体对于低碳知识的普及宣传度较低,企业和普通民众低碳意识不足。应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核心,培养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借鉴国外相关理论和宣传普及方法和技巧,提高公众对其重要性、紧迫性的认知水平。
提高我国碳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水平。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与国际排放贸易协会(IETA)最近对欧盟ETS主要排放国做了一项调查,并发布了权威报告《碳会计》,该报告无疑为我国碳会计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借鉴,奠定了基础。同时,还应结合我国特有的环境,加强理论方面的研究,以传统会计为指导,完善我国碳会计理论和实务体系,完成我国在国际减排上的目标。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追逐经济效益的天性使企业往往不一定能主动履行其社会责任,这就需要社会和政府强有力的监督,比如设立相关碳排放的监督机构。此外,企业自有的逐利性,使之通常以企业价值或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从而具有很强的粉饰财务报表动机,以逃避社会责任,导致会计环境趋于恶劣。因此,加强政府、中介结构和社会大众对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是促使企业转变行为方式的有效措施之一。(作者单位: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