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开始施行的修改版劳动合同法将使劳务派遣行业面临一场巨大的变革。日前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第二届雇主论坛上,该校劳动人事学院教授程延园如上解读新劳动合同法。
程延园说,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提高劳务派遣机构的业务经营门槛,将注册资本金由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并对经营场所、制度提出要求。严格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对劳动者有劳动保护、告知、福利、培训、工资调整等方面的义务。同时,新劳动合同法还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参加工会等权利保护作出明确规定,并加大劳务派遣机构违法的处罚措施。
当前企业用工的基本类型是以直接用工为主,辅之以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劳务用工、人事代理、个人承包、业务外包等。但是长期以来劳务派遣用工都存在不缴或少缴纳社会保险、同工不同酬以及“假外包真派遣”等问题。
程延园分析,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使直接用工得到规范化,劳务派遣用工虽然仍有争议,但是会进入“在规范中发展”的良性轨道。同时,用工单位业务外包比例开始逐步上升,代理服务作为灵活方式将长期存在。(李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