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先琴 通讯员余斌、雷孝民)今年以来,在开展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情况专项预防调查活动中,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探索出了“县预防办预防监督、责任部门职能监督、乡镇政府属地监督”的三级联动防控机制,有效防范了建设用地规划领域职务犯罪隐患。
在建设用地规划领域的整个防控机制中,乡镇人民政府是第一级防控,对辖区内建设用地情况具有属地管理职能。各乡镇政府通过主动摸排、村组干部汇报和村民反映等方式,澄清本辖区内的各个违规建筑或可疑建筑,并及时备案登记。
根据各乡镇上报违规建筑、可疑建筑情况,各责任部门职能监督的第二级防控体系进一步发挥作用。防控小组召开联席会议,认真研判后进行分流处置,由县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财政局等部门在职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审核。
第三级防控居于核心地位,县预防办与县检察院预防局合署办公,职责是对规划、国土、住建、财政等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预防监督,主要采取预防调查、移交线索、检察建议等实现预防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