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这个词本身具有模糊性和概念上的不确定性,很难界定中国与西方的区别
■竞争式西方民主政治并非当今世界的唯一最好政治模式,中国也无须对此进行复制
■中国的选任和定期政治权力交班制度有利于避免整体性的政策短视,值得深入探究
■应当注重培养有国际交流能力和有意愿、有能力向世界阐述中国道路和中国梦的学者群体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根据自己的基本国情,建立起了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在内的现代政治制度。然而,对于中国的现代政治制度,西方学界总是依据他们的话语体系来进行解读和分析,这自然会不可避免地带来理解的偏差。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和看待当今中国的政治制度?为此,本报记者近日采访了美国纽约大学法律—政治学教授、法国科学院高等研究员、法国雷蒙·阿隆政治社会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帕斯夸里·帕斯奎诺。
“我们无法用现有西方世界的政体分类方法去界定中国现行政治制度”
帕斯奎诺认为,对于一个初到中国的西方观察者而言,从西方政体类型学理论的角度来分析21世纪的中国,无疑像一个谜团。最简单的方式就是依旧采用传统答案:中国难于理解,因为她的政治制度是全然不同于西方文化和西方文明的结果。但是,这一答案又太简单化和难于令人满意。对当今中国政治制度的分析和研究应当用更加复杂的政体类型学来研究——这一研究会在惰性的西方知识界掀起巨浪。
在帕氏看来,缺乏对中国政治话语体系的清晰了解往往导致怀疑和偏见的产生。若要提出一个为西方世界所能够理解的对当今中国政治制度的定义,就必须考虑这种尝试将要遇到的困难。为了免受偏见影响,需要克服两个障碍。首先,要认识到,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已不再是一个西方世界所界定的传统威权主义国家。过去60年来,西方世界倾向于用威权主义来形容中国政治制度。但是,“威权主义”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它是由排斥这种制度的人所创设的,也因而被视为“坏政府”的同义词,用于形容佛朗哥时期的西班牙、军政权独裁下的拉美政府和今天的中国等,这些国家显然难于找到其共同性。因此,我们无法用现有西方世界的政体分类方法去界定中国现行政治制度。其次,要认识到,“民主”这个词本身具有模糊性和概念上的不确定性,很难界定中国与西方的区别。在西方政治学中,“民主”涵盖了从古代雅典大众政府到现代代议制政府的多种政权形式。即使在现代西方所谓民主中,也存在着熊彼特的多数原则民主理论和凯尔森的宪政民主理论为代表的理念冲突与制度竞争。因此,这种西方理论界所持的“民主-专制/威权”二元区分法不足以界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形成的政治制度。
中国有三个方面的问题应该对外进行清晰阐释和说明
帕氏提出,在克服了上述两个障碍之后,有三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第一,中国过去60多年来的政治发展历程与19世纪到20世纪欧洲大陆的政治演变过程是完全不同的,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中国尤其应当将自己的道路说清楚。19世纪到20世纪的欧洲民主化转型时期,代议制政府最初排斥以工人和农民为代表的草根阶层的政治参与。后来通过社会主义政党的努力,工人阶级逐渐被纳入到竞争式民主体制,但这种纳入过程并不顺利。直到残酷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才在欧洲大多数国家正式建立起宪政基础上的竞争式大众民主制度。中国的政治基础演变过程与此不同:1949年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初的政权基础是工人和农民。随着中国进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共产党又将其他新兴阶层包容到由工人、农民等所组成的政体之中。
这一政治发展历程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吸纳和调整能力。遗憾的是对此缺乏足够的理论分析。中国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来解释中国的现象,但由于语言障碍以及政治话语体系阐释不足等原因,西方理论界很难从字面意思去理解这个过于简约浓缩的概念。中国应当将1949年之前、1949年到1978年、1978年以来三个阶段的相互关系进行系统和有力的解读,特别是过去三十多年来所发生的各种静悄悄的变革与前面几个历史阶段的关联应当有充分的阐释。
第二,中国的政治制度已经展现了其包容性和协调性,这些优点需要更加清晰地加以阐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强大并且善于学习、调整与吸纳的执政党,力求包容中国不同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利益。实际上,如何让有着不同利益和不同观点的群体能够有表达渠道并且达成妥协,这是中国政治运行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也就是说,不仅是其政治理想,其政治运行实践也体现出了这种在执政党内外对不同利益诉求所具有的包容性与协调性,但是对中国道路的解读缺乏这方面的具体阐释。
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并未产生类似英美民主的政治形式,但是,西方民主所具有的竞争性实际上存在于中国的政治体系之中。中国具有政治平等主义的传统,尽管今天的政治权力不再采用“天命”来表明其正当性,但是中国政治领导人并非单向地对民众发号施令,而是一批通过善治赢得大众支持和信任的精英——由于经济发展方面的突出表现和大多数公民对善治的支持,中国领导者的政治正当性得到加强。西方世界应当更好地理解中国式的大众政治授权机制。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证明竞争性选举是依法治国的先决条件,即使在西方也是竞争性选举后于依法治国而出现。依法治国是必须的,同时保护中国个人权利的法律体系应当与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传统相适应。
中国需要警惕的是,一旦经济下行并且导致严重的社会困境,部分政治精英就会试图引入选举机制来逃避责任和回避矛盾,这只会导致中国政治的分裂和陷入冲突。因此,中国应当讲清楚其制度的包容性,并且不断加强其协调与达成共识的能力。
第三,竞争式选举并非政治纠错的最佳途径,竞争式民主也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尽管有人力图用科学性的方式去证明西方民主制度具有普世性,但是,马基雅维利曾经认为不可能在那不勒斯建立和佛罗伦萨一样的政体,这是政治制度本身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同所决定的。熊彼特也认为他所主张的竞争式民主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路径,这种竞争式民主的非普世性与价值观或文化无关,而是取决于特定社会的历史传统和政治环境。事实上,竞争式西方民主政治并非当今世界的唯一最好政治模式,中国也无须对此进行复制。
有观点认为,西方民主用过程民主替代实质正义,也就是通过竞争式选举赢得政治正当性和进行政治纠错,而中国政治需要通过正确的执政结果证明其政治正当性;但今天欧洲的政治与经济困境等表明,某种程度而言,一人一票是远远不够的,既不能代表每个选民的具体利益,也不能让实质正义完全失去其根本性意义。并且,很多人认为选举是西方民主政体纠正政府错误的主要途径。这非常值得怀疑:自由的、定期的竞争性选举既给政府行为以限制,也向政府授权;但选举产生的官员天然地为了赢得再次选举而讨好多数人,这就形成了短视和缺乏自身独立性。中国现在定期进行政治权力的交接班。中国共产党内部的官员选择机制是非常有价值和非常重要的,这种机制与一种政治权力的隐含原则紧密关联:如果民众极度不满意于领导者的施政行为,基于“天命”的传统政治文化,就要将权力交给更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领导者。这种机制完全可以和西方的竞争式民主的作用相媲美。中国的这种选任和定期政治权力交班制度有利于避免整体性的政策短视,是值得深入探究的。
“需要用西方民众能够理解和乐于接受的话语体系解释中国道路和中国梦”
帕氏提出,中国更加需要将中国道路说清楚,需要用西方民众能够理解和乐于接受的话语体系解释中国道路和中国梦。应当注重培养有国际交流能力和有意愿、有能力向世界阐述中国道路和中国梦的学者群体。社会科学领域如果害怕辩论,就不可能形成有说服力的观点,这种辩论不应当囿于中国国内,也应当走向世界。实际上西方学界现在最感兴趣的就是了解为何中国会崛起,但能够解释清楚这个问题的中国学者太少。中国在为外界不理解自己的政治制度而苦恼的同时,是不是应该反思,是否已经向外界进行了清楚、准确、全面并且能够为外部世界所理解的自我表达呢?
在帕氏看来,21世纪是中国的世纪,中国所赢得的成就为世人所瞩目,而中国共产党和年轻一代中国人应当持续这种伟大的努力。这不仅关乎中国的命运,人类的未来很大程度上也有赖于这一尝试的成功。(本报记者 王 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