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8月18日电(记者郑晋鸣 通讯员王欣媛)记者18日获悉,江苏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等五部门下发了《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对2013年教育收费工作作出进一步规范,要求杜绝收费不开票、多收费少开票以及巧立名目乱收费等行为,真正落实国家教育惠民政策。
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幼儿园乱收费、有偿补课等是今年江苏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点,因此江苏也对上述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经省级价格、教育部门审核确认后,在校内向学生公示。有偿补课老师年度考核将“不合格”,对于组织、参与补课乱收费的学校,一律取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