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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8月08日 星期四

    民国年间冀中村民的消费:究竟吃什么

    作者:侯建新 《光明日报》( 2013年08月08日 11版)
    清苑11村各类村民家庭的饮食结构(平均每家) 单位:元
    民国初年的市场

        关于不同历史时期民众生活水准和消费研究,是国际学术界一个相当重要的话题,然而国内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似乎还不多见。从《白鹿原》一类的小说中可以看到当时乡村饮食的一些浮光掠影,但毕竟不是实证性的历史研究。著名学者陈翰笙先生20世纪30年代初进行的保定(清苑)11村调查以及后续调查,为我们留下了一批弥足珍贵的原始数据,参照“县志”等相关记载,可以使我们以管窥豹,见微知著。下面,仅从饮食方面,看一看民国时期华北冀中村民的消费情况。

        新修《清苑县志》关于1949年前一般村民的饮食情况,是这样介绍的:

        县内普通人家所食甚为粗简,多以玉米面、小米、高粱面为主食,每日三餐或二餐。农家主要食物有玉米面、白薯粥、小米饭、玉米面饼子、杂面、高粱面饼、荞麦面、山药面。春节前,几乎家家蒸年糕、玉米面豆馅馒头、摊折饼。春季,贫困农户多采集嫩树叶、榆钱、野菜拌以玉米面蒸或炒后吃。灾荒年头,谷糠麸子也成为贫苦人家的主食。……人们所食蔬菜主要有大白菜、红白萝卜,间有蔓青等。枯菜季节里多以咸菜、干白菜、萝卜干和酱佐食,平时很少吃鱼、肉,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点儿。

        根据1930年清苑11村调查的原始记载,平均每家一年的饮食费为126.3元,其中用于粮食114元,占90%;用于肉类3.9元,占3%;用于蔬菜1.8元,占2%;用于调味品6.6元,占5%。由此可见,清苑农民的饮食消费9/10用于粮食,不但难得食肉,蔬菜和调味品也很少。20世纪30年代关于河北省清苑县的另一项历史资料也记载:“除一年三节(指春节、中秋节和端午节——引者注)外,平时食肉者颇少,所食肉类以猪肉最为普通,牛羊肉次之”;又说到,“调味品中最主要的为盐,此外有酱、花椒、姜、糖等,但用之者极少”。该记载对调味品费用的估计为,“平均每家每年所有调味费用约五元上下”,与11村调查统计的结果(6.6元)很是接近。考虑到在有限的调味品费用中,食盐还要占据相当的比例,可以说,农民的饮食几乎完全是为了最基本的生存。20世纪90年代进行核实调查时,老农的回忆也证实了这一点。他们说,村里一般人家没有吃炒菜的,家家腌一缸萝卜,一年到头吃腌萝卜。平时改善生活,拔点葱,切一切,放点醋就算最好了。11村调查统计表明,地主和富农的食粮消费在饮食中的比例平均达到85%左右,也就是说,他们的消费水平也不高。

        饮食费中,既然粮食占绝对的重要位置,因而有必要对粮食的消费作进一步的分析。据调查记载,按消费量的多寡,几种主要粮食作物的消费依次为:玉米、小米、高粱、小麦、绿豆。《河北省清苑事情》则表明,农民的粮食消费品种主要是甘薯、小米、豆类、高粱、乔麦等。不仅以粗粮为主,30年代以后甘薯还在粗粮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据村里老农回忆,即使家境较好的农户,大约也是七成高梁面(甘薯普及后,则是甘薯和高粮面),二成玉米面,一成白面。贫困人家则经常吃高粱面加糠。高粱面或玉米面掺山药叶贴饼子,那是下地干活人才吃得上的,不下地干活的只能吃掺山药叶的玉米面,被称作“蒸苦泪”。调查统计还表明,地主富农的粮食消费也是以粗粮为主,粗粮大约占70%。东顾庄地主杨继平有200多亩地(也是11村调查中最大的地主),平常只有他及其母亲单独吃点白面,谓之开小灶;家里其他人和长工一个灶吃饭,自然也以粗粮为主。初夏季节,收了麦子,大家就吃几顿白面面条,在他们看来,就算是一种了不起的奢侈了。只有几户最富有的人家才能吃白面一直吃到八月,不过也就是吃到八月。据统计,在1930、1936、1946年三个时点上,小麦在口粮中所占比例几乎没有变化,大约平均在20%,其中1936年小麦比例稍高一点(20.29%)。地主口粮中小麦比例最高,为34.91%;雇农最低,为13.64%。而且,全年都能一日三餐的是少数人家,一般农家入冬以后减为两顿饭,甚至只吃一顿。另据时任金陵大学农业经济学系主任的卜凯对河北省盐山县的调查,当时农民的营养量都大为不足,据估计,蛋白质缺乏16.8%,脂肪缺乏21.4%,碳水化合物缺乏14.9%。

        再看口粮的一般消费数量。清苑有句老话,叫“大口小口一月三斗”,是说一家平均下来一个人每月总要消耗40多斤粮食。但实际上这是富农以上的生活水平。据统计,当地村民1930年平均每人消费口粮157公斤,以5口之家计,每户一年消费口粮828公斤。1936年和1946年人均消费分别为159.2公斤、159.46公斤。平均起来大约每人每天不到1市斤。贫农人均年消费267.99市斤,每天口粮仅7两左右,在几乎没有肉、奶、蛋、菜的饮食结构中,这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填饱肚子的。冯玉祥将军在自传《我的生活》中写道,“吃饭的时候,没见过谁家特意做一碟炒菜,荤菜自然更不用提了。大葱、萝卜、咸菜,是他们经常的菜蔬。有些人家竟连咸菜也舍不得吃。只临时泡点咸水吃。麦熟的时候,才有一两家吃麦子面的,平素吃的都是高粱、棒子、小米面等杂粮”。我们在这里住了十余年,只吃过一次荤席,然而那所谓荤席者,也不过每碗里盖了两三片很薄的猪肉而已。冯玉祥对他在清苑农村生活的这段回忆,可以作为口述史料印证当时冀中村民的饮食。

        村民平时都是喝生水,即使在最寒冷的冬天也是这样。农民家里通常不烧火,也不备热水和茶叶。1930年,11村2119户人家中,竟只有2只暖水瓶;1936年总共有4个;1946年有18个,此时农户已增至2595家。清苑农户有一个普遍的习惯,就是家里来客人时让孩子拿上一把小茶壶去买一壶热水,卖水者还给放上一小撮茶叶。当时一般村里总有那么几户专门烧水卖的,对于只在个别情况下才消费热水的村民来说,一次花费一两分钱去买水,当然是最经济的办法。11村调查资料中,没有农民日常茶与糖消费的统计或可说明,这些都是极偶然的,可以略去不计。酒倒是有少许消费,但一般农家除年节和极个别场合外,平日很少饮酒。酒分为小米酿造的黄酒(色黄,味较淡)与高粱酿造的烧酒(性极烈)二种。据统计,1930年户均消费1.66公斤,人均年消费0.33公斤。从1936年、1946年时点看,没有多少变化,还稍有下降。

        这一时期,冀中村民大多入不敷出,食不果腹,一年到头为填饱肚子而奔忙。饮食费占总生活费用的比例,被称恩格尔系数,是国际公认的评估消费和贫富程度的重要指标。按规定:饮食费占59%以上者属绝对贫困型,50—59%之间者属勉强度日型(温饱型),40—50%之间者属小康型;30—40%之间者属富裕型;30%以下者属最富裕型。清苑县村民的恩格尔系数平均为79.2%,显然属绝对贫困型。当然,不同阶层也有所不同:地主户恩格尔系数为63.4%、富农为76.6%、中农为80.8%、贫农为81.6%、雇农为81.4%。令人惊诧的是,按照通行的国际标准,即便是地主富农,生活水准竟也都属于贫困型。卜凯30年代大面积的调查与统计,得出的结论也大致相同:冀、豫、晋、皖(北部)四省的恩格尔系数平均为62%,皆属绝对贫困型。

        英国一位历史学家1932年写道:“在中国许多地区,乡村人民的处境,就像一个人永远站在齐颈深的水里,一个小浪就足以把他淹死。”而灾荒是时常发生的,仅从1933年至1945年,保定地区就发生了7次程度不同的灾害,平均不到2年一次,不是旱灾就是涝灾,也伴有虫灾和雹灾。“丰年吃不饱,灾年饿死人”基本是这片世界的常态。(作者系天津师大/南京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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