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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8月05日 星期一

    深圳将推自由执业医生有望成“社会人”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08月05日 06版)

        本报深圳8月4日电(记者易运文)近日,在医改上动作频频的深圳又出新举措,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透露,《深圳市医师多点自由执业实施细则》已经上报广东省卫生厅,如果该方案获批顺利,深圳医生“自由执业”新政有望在今年年底前正式实施。有专家表示,深圳新方案步子迈得很大,实现了从“多点执业”到“自由执业”的跨越,医生有望成为“社会人”,无需市卫计委和所属医院的审批,只需网上备案即可多点执业。

        据了解,业界对放开医生自由执业已呼吁多年。早在2009年9月,原国家卫生部就曾下发《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医生合法进行多点执业,希望以此促进医师这一关键性的医疗资源市场化配置,通过人才资源的流动和有效利用,缓解民营和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紧缺和医疗技术薄弱的问题,同时促进医务人员通过正常市场行为增加自身收入。

        然而,由于涉及复杂的体制问题,医生多点执业这几年在全国各地推行得并不顺利。

        据了解,作为广东省“自由执业”新试点的首个城市,此次深圳的改革力度和决心很大。深圳市卫计委医政处处长廖庆伟在此前的发布会上曾表示,报省卫生厅审批的《深圳市医师多点自由执业实施细则》有两个大胆的突破:一是已在深注册的医师,多点执业无须经过医疗机构的批准,也不用报市卫人委审批,只要在市卫计委指定的网站简单备案即可;二是在深圳市范围内,医师多点执业不受执业地点的数量限制。

        对于这项改革,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很多医院的医生并不看好。深圳市人民医院一位主任医生认为,高职称的医生多点执业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因为这部分医生大多都是各医院主力,本职工作就很忙碌,真正会执行的估计还是离退休医生。此外很多医生对多点执业顾虑重重:一方面,医院未必会配合,纵使新规则内,医生自由“走穴”,不需经原单位同意,但院方也许会通过排班、考勤等内部规章加以阻拦。另一方面,在编医生、合同制医生,角色身份繁杂,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很多医生担心一旦他们“自由流动起来”,他们的各种保险、工资,还有相应福利等这些收入保障就会遇到麻烦。

        而更多的人担心如何处理多点执业中发生的医疗责任事故或民事纠纷。按照目前的医疗体制,医疗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而医生作为“单位人”,附属于医疗机构,当医生在本院出现医疗事故的时候,由医院埋单。但是,当医生离开体制,进行多点执业后,其身份由“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一旦发生医疗事故,责任该如何界定?

        据了解,目前在上报《深圳市医师多点自由执业实施细则》的同时,深圳市卫计委已要求各大公立医院9月前上交各自的细化方案。而深圳的自由执业细则能否获批,未来对缓解看病难和促进民营医院发展等方面产生什么效果,中国医师的自由行走还有多远,这一系列问题仍有待实践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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