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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8月05日 星期一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点评

    关心群众悲欢才能真正转变作风

    作者:胡印斌 《光明日报》( 2013年08月05日 02版)

        真正将群众的冷暖悲欢放在心上,真诚地从群众的角度出发打量世界、看待问题,才是情为民系、利为民谋。

        日前,一名武汉街道干部笑着处理儿童溺亡的照片引发社会热议。据新华社等媒体报道,武汉市黄陂区祁家湾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朱某在处理儿童溺亡事件时表情轻松、面带笑容,激怒了来访群众,虽然黄陂区委宣传部称,目前无证据显示朱某“是因溺亡事件而微笑”,但笑容清晰可见的照片还是引发了舆论持续的批评。

        12岁男童在小区水塘不幸溺亡,家属找到街道办交涉善后处理,要求加强水塘防护,并按正常事故责任处理。于公于私,街道办负责人都应多一份同情和理解,而不应表情轻佻、满面笑容。毕竟,这不仅是干部个人修养问题,更涉及公权力对群众、对民意的态度问题。

        入夏以来,各地儿童落水溺亡事件频发,这其中,监护人自然负有相当的管束责任,应该多操一份心、多一些保护意识,不能放任孩子涉足危险区域,从而导致无可挽回的悲剧。但是,属地政府部门也并非全无责任,无论是从公共设施的安全防护投入上,还是从不测危险的公示告知义务上,都应该多一些担当,不能无动于衷甚至一推了之。

        其一,小区水塘属公共区域,街道办负有管理责任。以此次男孩溺亡的水塘而言,水深5米的蓄水池不仅没有围栏,连起码的警示设施也没有,显然存在公共安全责任缺失。

        其二,面对悲伤的家属,负责干部理应与民同悲,并以真诚的态度安慰家属、共渡难关,岂能笑容满面、无动于衷?这样的表现,不是冷漠就能解释的,或者说,这种冷漠的态度是其人性和党性的外在体现。究其根源,仍在于一些党员干部的权力本位思想,他们没有真正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小男孩溺死水塘,于他们而言,更关心的是会不会惹上麻烦,并因此承担责任、影响仕途。如何将这部分干部的“官本位”还原为“以人为本”“以民为本”,是一个迫切的课题。

        街道办干部的笑容,形成了二次伤害,激起了群众强烈的愤怒。这件事对所有的党员干部都是一个提醒,只有真正将群众的冷暖悲欢放在心上,真诚地从群众的角度出发打量世界、看待问题,才是情为民系、利为民谋。这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应有之意。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湖北调研时强调,转变作风就是要深入群众,多接接地气,“什么是作秀,什么是真正联系群众,老百姓一眼就看出来了”。“地气”在哪里?怎样才“关情”?党员干部需要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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