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30日电 记者杜冰30日从教育部获悉,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于6月22日至28日对浙江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今形成反馈意见,其中33个县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
检查组首先对35个申报县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审核中有两个县的部分指标未达到要求。检查组分11个小组对剩余33个县进行了分路连片检查。检查组共随机抽查学校216所,其中小学107所,初中7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4所。检查组通过核查资料、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意见。通过核查,各学校均达到了省级评估标准,在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方面,浙江省33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也均达到了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