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大连7月27日电(记者吴琳 通讯员于艳新)今年,辽宁省大连市将采取兜底安置等就业援助措施,确保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100%实现就业。
按照大连市政府出台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实施意见》规定,作为大连市就业援助对象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将户籍、档案迁回大连地区的大连市生源尚未就业的择业期内(2年)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自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以及在校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但升学、出国、参军、指令性就业、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
今年以来,大连市各区市县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全面掌握数量、家庭状况、就业意向等基本信息,建立动态信息库。同时,积极动员和鼓励用人单位接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部门主动收集用人单位岗位信息,进行推荐,并组织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招聘活动,指定专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就业指导。大连市还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尽快走上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