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4日电(记者靳晓燕)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的组织申报工作,这标志着实验区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通知要求,各地以省为单位组织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推荐2-3个地(市)申报实验区。申报实验的地区应当在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改革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愿意开展实验,并提供相应的保障条件;当地专业机构能够为评价改革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和支持。
通知指出,申报实验区的地(市)要结合《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和本地区实际,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实验方案,明确实验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条件、实验周期、进度安排和工作机制等。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省申报实验区地(市)的条件和实验方案进行评审,优先选择基础好、实验目标任务明确、政策措施具体、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强的地区作为国家实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