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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22日 星期一

    教育部:

    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条件还不具备

    《 光明日报 》( 2013年07月22日   06 版)

        本报北京7月21日电(记者靳晓燕)针对近期社会上关于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议论和传闻,教育部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我国的经济实力仍然有限,而要做的事还很多,现阶段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条件还不具备。

        我国义务教育的年限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的。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位负责人表示,就我们所知,国家目前还没有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考虑,也没有在局部地区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打算。

        在谈到一些进行教育券探索和实验的地方取得一定成效,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学校的办学活力,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选择时,这位负责人表示,可以进行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但是,教育券等做法涉及基础教育经费投入、管理等体制机制问题,尚不具备在较大范围内推广的条件。当前各地义务教育不应专注于锦上添花,而是要突出雪中送炭,把主要精力放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着力缩小学校之间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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