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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16日 星期二

    427 李洪启

    《 光明日报 》( 2013年07月16日   25 版)

        李洪启,男,汉族,1935年12月生,中共党员,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公司退休职工。

        李洪启退休后主动担任社区干部,带领社区退休职工和家属,用16年的时间,绿化美化家园,使遍地垃圾、蚊蝇孳生的脏、乱、差社区变成了“绿色社区”。

        1997年秋季,金川公司决定对白泉村小区实施绿化工程,李洪启积极发动小区内的职工家属加入植树队伍,经过不懈努力,共种植树木1000余株。小区树木枝繁叶茂,鲜花缤纷,被甘肃省命名为“省级绿色文明社区”。

        白泉村小区西北角有个废弃垃圾场,平日里臭气熏天,遇到刮风垃圾乱飞,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2001年,李洪启在金川公司和街道社区的大力支持下,带动广大离退休职工,种植槐树1200余株,开辟社区绿色“老年林”。

        2004年,李洪启又向金川公司提出修建绿色防风林带的建议。他主动垫付资金1100元,和职工家属种植槐树、柳树、沙枣树等13700多株,使一条绿色长龙盘踞城市西北,成为金昌市的绿色屏障和城市景观。

        为了便于林带的管理,他组织成立了退休职工护林队。在李洪启老人义务植树造绿精神的带动下,金川公司积极发动职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在废弃的矿渣山开辟60万平方米绿化区,植入81个品种,24.5万株树木,一座美丽的矿山公园矗立在龙首山下。

        李洪启荣获全国社区志愿者先进个人、甘肃省道德模范、金昌市首届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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