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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16日 星期二

    465 翟树全

    《 光明日报 》( 2013年07月16日   28 版)

        翟树全,男,汉族,1960年6月生,中共党员,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副庭长。

        在基层法庭工作23年,翟树全用实际行动在当地群众中树立了人民法官执法为民、刚正不阿的良好形象。

        翟树全在实践中总结出公平对待、充分倾听、寻求外力、细节取胜、切中要害、趁热打铁、诙谐幽默、回顾往昔、亲情感化、说服教育的“十大调解法”。翟树全调解诉前纠纷3000多件,审结各类案件2400多件,调撤率在90%以上,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有的当事人为了一己私利,来到翟树全办公室套近乎、拉关系,都被他断然拒绝。有人说他不近人情,翟树全说:“这是原则,也是我心里的一杆秤。”这杆秤就是法律的天平,就是对百姓的公平与正义。

        翟树全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不断摸索法律调解新模式。1995年除夕,正在值班的翟树全看见一位中年妇女气冲冲地冲进来,大声喊道:“这日子没法过了,我要离婚!”这名妇女因丈夫家兄弟之间给老人赡养费的问题,与丈夫发生了口角,一气之下要离婚。在翟树全的耐心劝导下,该妇女想通了,表示回去好好孝敬老人,不再闹离婚了。翟树全认为,法庭不是办理离婚的机器。他给当事人办“离婚前学校”,开展离婚前“培训”。因此,他还被当地群众称为“离婚劝和专业户”。   

        翟树全荣获第二届吉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长春市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入选“中国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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