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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16日 星期二

    206叶霄雯

    《 光明日报 》( 2013年07月16日   14 版)

        叶霄雯,女,汉族,1994年2月生,浙江省松阳县实验幼儿园教师。

        年仅17岁的叶霄雯在大火面前临危不惧,充当了指挥员和战斗员的角色,12分钟内,让3户居民躲过了劫难。是善良的心给了她勇气,是无畏的勇气支撑她完成了救人的壮举。

        2011年7月16日凌晨,浙江省松阳县市口村一幢土木结构的老房发生了火灾,屋中有3户居民,除了叶霄雯的妈妈和弟弟外,还住着56岁且患有弱智的叶火高,以及耳聋、行动不便、90岁的何老太。叶霄雯第一个发现火情,及时叫醒母亲和弟弟。她突然想到,邻居家还有两位老人。叶霄雯随即敲开叶火高的房间,用尽力气叫醒叶火高,并将她快速撑扶到安全地带。但一想到楼上还有位90岁的何老太,叶霄雯便又把头一缩,双手抱住肩膀,再一次冲进火海。好不容易被叶霄雯推醒的何老太,哭着说房间里的钱没找到,挣扎着死活不肯离开,叶霄雯当机立断,和母亲合力将何老太强行抬到屋外。就在她们跨出房屋的那一瞬间,燃烧的二楼坍塌了下来,烈火吞噬了他们的房屋及所有财产。

        由于叶霄雯的及时救助,3户人家全部安全撤离火场,避免了一起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从起火到整个房子坍塌仅仅12分钟,在这生死12分钟里,17岁的叶霄雯不顾自家财产,数次冲进随时可能吞噬自己年轻生命的火海英勇救人,挽救了三户居民的生命。后来,参与灭火的消防员评价,叶霄雯的救援行为达到准专业水平了。

        叶霄雯荣获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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