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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16日 星期二

    160黄宏林、严玉芹

    《 光明日报 》( 2013年07月16日   13 版)
    ◇宏林
    严玉芹

        黄宏林,男,汉族,1963年3月生,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毛家港镇魏家祠村村民;严玉芹,女,汉族,1968年12月生,黄宏林妻子。

        在女儿不幸煤气中毒身亡后,黄宏林夫妇强忍丧女之痛,冲破传统观念束缚,捐献女儿遗体和器官,使5人生命得以延续,谱写了一曲大爱赞歌。

        黄宏林、严玉芹是一对农民夫妇。2012年1月26日,大学快毕业的女儿圆圆在深圳实习时煤气中毒。住院20多天后,黄宏林夫妇得知女儿已无生还可能时,便向深圳红十字会提出捐献女儿的器官和遗体的申请。

        黄宏林说,他是看到和女儿同在一间重症监护室的湖南小伙子痛苦无助的样子,才动了这个念头。2012年2月,黄宏林在医院无意中看到“捐赠器官”的海报,“当时我就想,能不能把女儿肾脏移植给那小伙子,让女儿的生命在别人身上延续?”于是,他找到深圳市红十字会,办理了捐献女儿肝脏、肾脏和眼角膜等5处活体器官的手续。成为深圳捐献活体多器官第一人。

        为挽救女儿生命,黄宏林夫妇背负了7万多元的债务,面对好心人和社会各界捐赠的50多万元的善款,他们却选择靠自己的双手偿还医疗债务,将善款拿出来转捐给了更需要的人。黄宏林夫妇已向当地4所中小学校捐赠5万元,资助200多名农村贫困学生;为村里的新农村建设捐款3万元……黄宏林有一个愿望,用剩下的善款创办一个帮扶基金,去帮助更多的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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