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0日电(记者邓晖)“原则上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每个学校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20%(不含择校生)”。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强调将把普高职高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列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
《通知》要求,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政策措施,保障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