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7月9日电(通讯员朱海洋 记者严红枫)为确保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主要目标,浙江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针对各市落实该制度情况,浙江日前专门出台考核办法,规定考核结果将与各设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考核评价直接挂钩。在这份《浙江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中,考核指标分为三大项,即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等。考核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将采用年度检查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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