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8日电(记者李慧)7月8日,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标识启用仪式在京举行,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出席仪式并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标识揭幕。
陈晓华介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到2012年底,全国已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2259个,占农业县(市、区)总数80%;共聘任仲裁员2万多名;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54.51万件,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为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各地实践需要,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标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标识是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统一的形象标志,代表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开展。启用仲裁标识有利于约束和规范调解仲裁人员行为,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有利于广大农民对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的识别和认知,引导和方便农民群众申请仲裁;有利于社会和公众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的监督,提高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的公信力。
农业部将结合仲裁标识的使用,大力推动各地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规范开展调解仲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