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09日 星期二

    “忠”德新说

    陈 瑛 《 光明日报 》( 2013年07月09日   11 版)
    资料图片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国梦”,无疑要靠我们的“中国精神”。然而许多人不知道,或者忘记了,“中国精神”中有一种最主要的精神是“忠”,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是什么?它是一种道德现象,贯穿在人们的道德感情和道德行为之中;也是人们的一种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其原意是真心诚意,尽心竭力,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它的基本内容就是无私奉献,也即是“公”。因此,经常有人将公与忠联系在一起,称为公忠。

     

     

        现在许多人误认为,“忠”产生于“孝”之后,只是“孝”的延伸,是“君为臣纲”,即臣民对于君主应当恪守的道德规范,这种看法不对,不全面。忠起源于何时?据一些历史学家考证,中国的虞夏即开始尚忠,即忠和孝一样,同时源于君臣关系尚未出现的虞舜时代,在夏代得以充分发展,它原来是氏族部落领袖的道德品质,以及他们对于普通民众的道德义务,尔后才成为对所有人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规范。《礼记·表记》中说:“虞帝弗可及也已矣。君天下,生无私,死不厚其子。子民如父母,有憯怛之爱,有忠利之教。亲而尊,安而敬,威而爱,富而有礼,惠而能散。其君子尊仁畏义,耻费轻实,忠而不犯,义而顺,文而静,宽而有辨。”后来的大禹也是这样,“昔者禹之湮洪水,决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禹亲自操橐耜而九杂天下之川,腓无胈,胫无毛,沐甚雨,栉疾风,置万国。禹大圣也,而形劳天下如此”(《庄子·天下篇》)。后来战国时期的墨家,继承和发扬了这种精神,“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为墨”。墨者尚同、兼爱,节用、节葬,均是虞夏之忠的继承。可见,在历史上相当长的时期内,忠是“指君主官吏尽忠于民而言”,“当以《左传桓公六年》‘上思利民,忠也’,及《孟子》‘教人以善谓之忠’二义解之”。

     

        从战国后期开始,特别是汉代以后,“忠”几乎成为“忠于君”的专门概念,是臣对于君的主要道德规范。“为人臣者,杀其身有益于君则为之。”(《礼记·文王世子》)“君虽非君,臣不敢以不臣。”(《颜习斋先生言行录·学人第五》)“君虽不仁,臣不可以不忠。”(《曾文正全集·家训卷下》《谕纪泽》)虽然,思想家们也强调教君、导君为善方是忠,保位固宠,逢君之恶不是忠,然而“君为独夫民贼,而犹民忠事之。”(《仁学》下)“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愚忠在宋代以后成为主流,支配着当时的社会,忠实际上成了奴役人民的思想道德教条。

     

        于是,在鸦片战争以后,特别是在五四运动前后,出现了批判和声讨忠的思潮。谭嗣同批评其“尤为黑暗否塞”,陈独秀斥之为“奴隶道德”。然而当批判的激潮一过,就有许多清醒的思想家认识到忠的合理因素,认为不应当完全否定它,而是要对其进行必要的改造。例如,孙中山先生指出:“我们到现在说忠于君固然是不可以,说忠于民是可不可呢?忠于事又是可不可呢?我们做一件事,总要始终不渝,做到成功,如果做不成功,就是把性命去牺牲,亦所不惜,这便是忠。”(《孙中山选集》《三民主义·民族主义第六讲》)有些具有民主主义的思想家更意识到忠之观念的历史变迁,具有现实价值。柳诒徵说:“夏时所尚之忠,非专指臣民尽心事上,更非专指见危授命。第谓居职任事者,当尽心竭力求利于人而已。人人求利于人而不自恤其私,则牺牲主义、劳动主义、互助主义悉赅括于其中,而国家社会之幸福,自由此而蒸蒸日进矣。”(《中国文化史》,上册,第79页)

     

     

        据《礼记·表记》记载:夏、商、周三代推行“尊忠”、“尊鬼”和“重文”,这样“三教”“承衰救弊”的改易历史:“夏人之王教以忠,其失野,救野之失莫如敬;殷人之王教以敬,其失鬼,救鬼之失莫如文;周人之王教以文,其失薄,救薄之失莫如忠。”它证明,社会之“教”必须以“忠”为先。“先忠者何?行之本也。”

     

        “忠”何以能够成为“教之先”和“行之本”?《忠经》指出,这是由于“忠”能够至公无私,于是“天无私,四时行;地无私,万物生;人无私,大亨贞。”“兴于身,著于家,成于国。”后来,人类道德发展的历史也证明,忠是道德的基础和核心。以人们最重视的“仁、智、勇”三德为例,有了“忠”,它们的实施和作用才能得以保障;离开了它,一切都是空的。“夫忠而能仁,则国德彰;忠而能智,则国政举;忠而能勇,则国难清。故虽有其能,必由忠而成也。仁而不忠,则私其恩;知而不忠,则文其诈;勇而不忠,则易其乱。是虽有其能,以不忠而败也。”(《忠经·辨忠章第十四》)如果我们翻阅一下辞书就会发现,与“忠”联系在一起的美德词汇特别的多,诸如,“忠实”“忠诚”“忠信”“忠孝”“忠一”““忠纯”“忠贞”“忠介”“忠正”“忠方”“忠允”“忠良”“忠恪”“忠勇”“忠耿”“忠刚”“忠劲”“忠能”“忠敏”“忠顺”“忠和”“忠敦”“忠善”“忠爱”“忠勤”“忠劳”“忠恕”“忠廉”“忠贤”“忠毅”“忠谨”“忠梗”“忠蹇”等等,这都证明了“忠”的地位和价值,任何美德都需要有“忠”作保障,而一旦有了“忠”,它就更充实、更光彩。“为国之本,何莫由忠?”任何人从事任何职业,包括为君,为大臣,为百工,为地方官吏,当普通百姓;进行任何工作,如搞政治,搞军事,了解情况,处理国事,任用人才等等,都离不开“忠”。人的一生,应该是追求和实践“忠”的一生。“是故一于其身,忠之始也;一于其家,忠之中也;一于其国,忠之终也。”(《忠经·天地神明章》)

     

        人为什么要“忠”?首先,世界上有很多的真、善、美,有那样多的伟大事物、现象和人物,具有永恒的意义和价值,需要也值得我们去“忠”。不光是天地万物、日月星辰、规律法则,还有我们的祖国和人民,我们的理想信仰,我们的队伍和事业,我们的道德价值理念,都值得我们投入全部的精力身心甚至生命,去仰慕、去维护、去追求。

     

        其次,我们对于这些真、善、美,这些伟大的事物、现象和人物的仰慕、维护和追求,能够端正和增强人们的思想认识,指导我们进行正确的行动,以维护和发展人类社会,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因而,这种仰慕、维护和追求,不会使我们显得渺小,而正好相反,它彰现出我们自身的博大、智慧和崇高。

     

        现代社会,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诸如重视物质利益、过分强调自我得失、妄自尊大、片面极端、平面思维等现象,再加上全球化的趋势,使得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强调忠。不说许多人只顾自我,不顾及他人和集体,不惜违背社会公德,贪婪虚伪、作奸犯科,造恶多多;就说有些自命的“聪明人”,也往往不是站在祖国和人民的立场之上,对于自己的职责三心二意,经常因为个人欲望的无法满足而牢骚满腹,或者喜欢用所谓“超越”的态度,以冷漠、挑剔、报怨对待我们的祖国和人民,对待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其实这与忠,与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品德和要求,实在是南辕北辙。

     

     

        如何培养忠?这里只谈几个问题。

     

        第一,是要明确我们应当忠于什么,怎样去“忠”。我们所“忠”的对象,必须是具有终极价值,能够体现真、善、美的事物和人物;不能是自我、金钱、享乐,更不能是某个上级、明星,或者自己所暂时需要、依靠的某人。对于所要忠于的对象,更要抓本质,看主流,领悟其所蕴含的内在的真、善、美。忠的表现和方式方法是多样的,可以赞扬歌颂,也可以批评建议,可是这一切都必须出于真情善意,出于对它的尊敬和热爱,目的是为了它更好。这里有个道德情感问题,对于应当忠诚的事物,只能是怀着真挚的感情,而绝对不能冷漠、挑剔、嘲讽讥笑。比如,对于我们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尽管困难重重,尽管某些地方存在着若干缺点不足,例如有些地方还贫穷落后、存在着个别的腐败不公、粗糙野蛮,对于这些坏人坏事,我们不能做冷眼相待的旁观者,但这一切也不能影响我们对祖国和人民的爱,更不能动摇我们对于实现中国梦的忠诚。我们要献出所有的智慧和力气,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改变它的面貌,提升它的质量。孟子说忠是“教人以善”,《盐铁论》里也指出,忠是“以正辅人”(《剌议》)。出于忠诚的批评和来于恶意的贬损,是截然不同的。鲁迅当年严厉地批评国内丑恶现象,甚至说过,“我从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但是,我们却能从其中感到他对祖国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和深沉的爱。

     

        第二,要心存敬畏,追慕崇高。无论是人类,还是我们个体,都要摆正位置,端正认识,不能盲目自大,自我至上。要认识到,人类虽然伟大,我们个人虽然重要,可是还有很多事物是比人类更崇高、更伟大,需要我们以“忠”的态度对待的。地球上的人类才出现多少年,太阳系、银河系已经存在了多少年?地球上的人类翻江倒海,改天换地,做出了许多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但是对于宇宙来说不过是沧海一粟。更重要的是,我们人类前行的每一步,都必须顺应客观形势,遵循客观规律,不能为所欲为,这些规律和法则,古人称之为“道”或“天理”,是值得我们敬畏和忠诚的。

     

        那么,我们人类,我们个人注定就要永久地渺小,地位卑微?却又不然。人类是唯一具有自觉能动性,能够以实践改造自然的动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独立意志,进行着自觉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人可以掌握自己的前途命运,以自己的意愿改变世界,从这一角度看,人类,包括个人,又可以成为伟大的、崇高的。当然这种伟大和崇高,只有当人们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认识,心存敬畏,追慕崇高,忠于自然和客观规律,忠于社会的良心,只有当个人把自己的一切忠诚地奉献给社会和人民,才能够真正实现。“忠”是提升个人品德,成就伟大事业,实现自身价值的必备条件。正像雷锋那样,忠诚于人民,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去,这样才真正能够实现个人的伟大和崇高。

     

        第三,知恩报恩是实践“忠”的开端和阶梯。一个真正的人,应当有这样的自觉:我们的每一天,都是在自然和社会,在他人的关照下,也就是在种种“恩”的照拂下,生活和发展起来的;我们应当对于社会或者他人及时地知恩报恩,无私地回报社会,奉献人民。让恩成为持续不断的链条,成为不断辐射的网络,永远在人间传播下去。这样才算是真正地实践了“忠”。(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哲学所)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