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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02日 星期二

    文论之苑

    一笔重要的思想资源

    ——略谈传统文论的精神内涵与现代意义

    作者:周兴陆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02日 14版)

        当代的思想文化建设,必须基于当下的社会生活,着眼于未来的文化理想。然而,文化积淀于民族的心灵深处,具有历史的绵延性,因此如何接续传统,对之进行必要的扬弃,使之有益于当代,也是文化建设的重要议题。就文学理论来说,在近现代的思想转型中,传统文论一直处于附庸的、被阐释的地位,其独特的精神内涵和现代意义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和发展。

     

        其实,传统文论的精神内涵是丰富多样的,一些具有重要现代意义的观念值得重新发掘。

     

    “文以明道”

     

        进入现代以来,一旦提及“道”,国人就似乎有一种本能的反感,将它理解为封建社会的“三纲五常”而加以唾弃。其实,古人所论述的“道”内容广泛,柳宗元《种树郭橐驼传》所谓“顺木之天,以致其性”,不就是养民治国之道吗?即使是封建社会的“道”,有的虽然仅适应于特定时代而需要因时变革,如封建等级制度和等级观念;但也有通古今而皆准的,如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等。

     

        现实生活中更有重要的思想原则、价值观念和丰富的人情世故、事理物性,均需要文学去揭明,所以,古人提出“文以明道”。以确凿的事理、雄辩的逻辑、精切的言辞、感人的形象去表现道理,启人智慧,发人深省,就是文章的陶染之功。

     

    “诗以言志”

     

        言志缘情是传统文学理论特别是诗论的基本命题,它揭示了传统诗歌的抒情性本质。情从何而来?感于物而动也,人心应外物的感动而有诗,所以言志缘情表明了人与物的感应互动关系。诗言志缘情,具有调适个人情怀的功能。钟嵘《诗品序》列举一系列人生不如意的事,然后说:“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故曰:‘诗可以群,可以怨。’使穷贱易安,幽居靡闷。”说的就是诗歌、文学的情感调适功能。在人的精神生活里不能没有文学,但文学不是导欲增悲,而是情感能量的排遣,苦闷心灵的调适。特别是在当今繁杂紧张的生活中,写作和欣赏更应该发挥抚慰心灵、净化灵魂的功能。

     

        孔子说“诗可以群”,是群居者相切磋砥砺。唐代诗人王昌龄被贬做龙标县尉(今湖南黔阳),当时那里是瘴疠之地,他心情很郁悒。李白寄诗安慰他说:“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闻王昌龄左迁龙标尉遥有此寄》)表达深切的同情和挂念。不久王昌龄一位姓柴的朋友也遭贬到湖南的武冈,二人相距不远,只隔着一座山,王昌龄又写诗劝慰这位朋友说:“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送柴侍御》)这就是“诗可以群”,在逆境中用文学来相互安慰、相互劝勉和支持,诗歌把人心连在一起了。这类诗歌是有力量的,可以穿越古今。

     

    “有为而作”

     

        中国古代的文学,具有沟通上下、传达信息的政治功效。《毛诗序》说:“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文学担当起政治讽谏的功能。特别是白居易,身为左拾遗,又怀着一份赤诚,所以写了很多讽喻诗。“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不惜触犯权贵,把百姓的痛苦、各层吏治的腐败,写成诗告诉皇帝,希望改善措施。苏轼进一步发扬这种关切现实的精神,又受他父亲苏洵的影响,提出诗文要“有为而作”,“言必中当世之过”(《凫绎先生诗集叙》)的主张,写了很多讽喻现实问题、叙写百姓苦难的诗篇,而且骨头硬,即使被贬到海南岛也不搁笔。这是中国文学的一个精神传统,即经世致用。到清末还演化为反对篡统、抵抗侵略的斗争精神。

     

        关于文学对现实的“介入”,传统文论提出一个重要原则,即须出于“爱意”和“公心”。杜诗的讽刺如“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类是很激烈的,但是杜甫抱着“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念头,后人一致称赞他有忠爱怀抱。吴敬梓的《儒林外史》,鲁迅赞其“公心”讽世,即是说他出于对世道人心的忧思而揭露不合理的社会问题,不是出于个人的私利或企图。文章乃天下之公器,以之泄私愤、谋不轨,等于“引颈以承戈”,至少也是自取其辱。

     

    “文如其人”

     

        西方现代文论有一种说法,一部作品产生后就是独立的文本,和作者没有关系了。然而这个原则却不适用中国传统文学。传统文论非常重视“言”背后的“德”,“文”背后的“人”,反复强调文、人一致。古人说“文如其人”,指诗文的风格与作者具有一致性,同时是表明诗文内涵的真实与否、价值的高低,需要联系其作者生平来衡量,因此很重视诗文背后的作者人格。因为古代的文学家,是朝廷的官员或预备官员,至少是读书人,是文明的传承者,他们的言行是社会风尚的方向标,文学承载着移风易俗的责任,因此社会价值体系对文学家的人格有较高的要求。如汉代的扬雄写过赞美王莽的文章,宋人很是看不起;西晋的潘岳谄媚当时的权贵贾谧,却写了一篇高情千古的《闲居赋》,导致元好问有“心声心画总失真”的慨叹。蔡京的书法虽好,无人收藏;严嵩的诗写得好,后世读的人少,诗集也少有刊刻,怎能让祸国殃民的罪人立言不朽呢!古人偶尔说过“孔雀虽有毒,不能掩文章”的话,但“德艺双馨”这条文艺评论原则还是横在那儿的。

     

        文学家应该有一双不同于世俗的眼睛。黄庭坚说:“若以世眼观,无真不俗;若以法眼观,无俗不真。”世俗中的人,多是从个人的、功利的立场来看待事物;文学家需要识见超卓高远,超越外物的羁绊,不计较个人穷达得失,用审美、睿智的眼光去认识生活背后的本真,并将之表现出来,所以古代文论家提倡“临大节而不可夺”的不俗人格。这一思想对于今天的文学理论还是有意义的。

     

    “通天下之志”

     

        明清时期的文论家提出“独抒性灵”,好像诗文应该抒写个人的独特的情怀意趣,现代个性主义文学思潮就是顺此衍生下来的。但事实上,是不是人内心一切的情怀都可以用文学宣泄出来呢?显然不是的。

     

        人内心有阴暗的、邪恶的、属于魔鬼的一面,文学若要对之加以表现,需要有个提炼、审美化和理性审视的过程,而不是“独抒”即可。中国文化里还有比“独抒性灵”更重要的命题,即“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金圣叹也说过写诗既要“说其心中之所诚然者”,表达真实的情怀,也要“说其心中之所同然者”,即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情怀。真正的文学,就是通天下之志,连古今之心,从中可以感受到普遍的人性力量。举一个例子,唐明皇和杨贵妃的爱情故事,后人一直津津乐道,或同情或谴责,在诗、文、小说、戏曲里反复渲染。但是清代袁枚《马嵬》诗曰:“莫唱当年《长恨歌》,人间亦自有银河。石壕村里夫妻别,泪比长生殿上多。”杜甫《石壕吏》里那一对老夫妻,比唐明皇、杨贵妃爱得更深,活得更惨,又有多少文笔触及他们的生活悲剧呢?“最爱言情之作”的袁枚,能将笔触深入到普通民众中去表现他们的真情,这是清代“性灵”文学的进步。文学家须眼光向下看,才能“通天下之志”,这是千年文学史中越来越明晰的道理。

     

        传统文论在现代,往往是被外来文化所诠释、甚至扭曲而获得其存在意义的。前些年掀起关于传统文论现代转换的讨论,学界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传统文论是一笔重要的思想资源,其对现代观念有校正和补充意义,需要当今的学者有意识地去发掘和弘扬,突显出其真正的价值。

     

        (作者为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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