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南宋哲学家朱熹有句脍炙人口的诗:“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用这句诗来描写今年国务院再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权力”太恰当不过了。
“壮士断腕”,为了源头活水来
2013年5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是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上答记者“壮士断腕”豪言壮语的庄严兑现。
敏感的记者一眼就看到了这个《决定》的重要性:“请问李总理,这个《决定》是不是您理想的方案?怎样达到简政放权和转变政府职能的目标?”
李克强总理坦然应对:“机构改革不易,转变职能更难,因为它更深刻。我在地方调研的时候,经常听到这样的抱怨,办个事、创个业要盖几十个公章,群众说恼火得很。这既影响了效率,也容易有腐败或者寻租行为,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所以必须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入手来转变政府职能。”有了“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决策,下一步的任务就是科学论证了。
专家们经过认真审议,完成了国务院交办的117个行政审批、评比达标表彰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议,建议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总共91项,其中取消71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另有16项原是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建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力” 源头后浪推前浪
要充分认识这次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力的重要意义,有必要“长镜头”回眸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管理体制从“统”到“放”的历程,看看“源头活水如何淙淙来”。
在过去较长的历史时期,国家统一控制和安排大量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这曾被看做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重要特征和优越性之一。自1992年春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以来,市场经济在全国洪波涌起。作为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既喜亦忧。一方面,终于找到了促进经济较快发展的途径;同时又对经济发展秩序的健康稳定忧心忡忡。认为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控制必要的项目审批权,是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宝。同时,部委掌控着各种项目的审批权,既是权力的象征,也或明或暗、或大或小有一些利益关联。
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从下到上都逐步发现,这个“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宝”实际上越来越成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肠梗阻”和“铁门关”。中央政府与时俱进,从本世纪初开始进入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世纪:
2001年10月18日,国务院发布《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部署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002年11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89项。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406项,改变管理方式项目82项,总计488项。
2004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85项,改变管理方式项目39项,下放管理层级项目46项,总计470项。
2007年10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28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58项,总计186项。
2010年4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3项,下放管理层级项目71项,总计184项。
2012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1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43项,总计314项。
2013年5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已经是国务院第七个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力的文件了。
本世纪以来国务院八次发文、七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总计2522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的2063项,改变管理方式的322项,下放行政管理层级的137项。这2522项,项项都是发展源泉和改革红利。中国21世纪的头13年,真是“源头水,浪打浪,人民红利蒸蒸上”。
让改革红利源流深深植根于脚下的大地
计划经济的基本特征是一个“统”字,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一个“放”字。在改革开放的前中期,也“放”了不少,但往往陷入“一放就乱,一收又死”的恶性循环。“放”的流程基本上是“中央政府——省(直辖市)——地区(市)——县(市)”。这种“放”虽然在程序上天衣无缝,但弊端种种:一是链条较长,层层开会,层层转发文件,效率低下;二是中央政策的层层“跑冒滴漏”使得改革成效较难落实到基层。所以,在改革前中期,老百姓说:“上边‘放’,下边‘望’,中间有个‘顶门杠’。”
本世纪以来,国务院陆续出台的各项“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基本上都是一竿子到底,面向基层,惠及民生。
经过本世纪13年来国务院八次出台文件,七次推出项目审批和管理权力改革,都是立足于让改革红利深深植根于脚下的大地。
第一,彻底取消行政审批的2063个项目,竞争性项目占2522项总数的81.8%,直接落地市场,接通民生。
第二,改变行政管理方式的322项,占2522项总数的12.76%。这些项目有着公共产品的性质,不适宜完全下放,而是要提升管理水平,优化市场结构,保护市场安全。
第三,下放行政管理层级的137项,占2522项总数的0.543%。这类项目全国层面的公共性大于地方的公共性。
2013年5月15日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所涉及的最新117个项目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为71项,这从一个侧面表明这次国务院项目管理权限改革的力度之大,也表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改革红利思想掷地有声。
本世纪的头13年,国务院项目管理权限的改革雄健地迈出了七大步,可喜、可赞,但不可傲、不可停。为此,让我们再回听一下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答记者问:“现在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
“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已经迈出了矫健的步伐,开弓没有回头箭,源头活水永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