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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01日 星期一

    文化改革发展进行时

    让演出市场活力绽放

    ——解读“文化部取消和下放部分营业性演出审批”

    《 光明日报 》( 2013年07月01日   09 版)

        近日,《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下发。通知的背景何在?透露出怎样的政策信号?对中国演出市场将带来怎样的影响?记者对业内人士进行了采访。

     

    涉外演出下放审批

     

        “最大的亮点,或者说对我们最大的利好消息是,以后的涉外营业性演出手续简单了。通知指出,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来华在非歌舞娱乐场所进行营业性演出的审批,下放至省级文化主管部门。”中国对外文化集团王琛谈起了在广州大剧院作涉外演出的经历:原来涉外演出都要到文化部审批,所以,需要一级级报批,一个程序走下来至少需要20天到一个月。王琛说“我们每年有上百场的涉外演出,现在文化部下放涉外演出审批,将大大方便我们的运营。”

     

        文化部市场司相关处室负责人也表示,此次通知出台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文化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层级的项目共4项。

     

        “通知透露出政府由审批到服务转型的信息。”中国传媒大学文化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齐勇峰如是说,演出市场是文化市场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传统文化市场的核心部分,为了进一步繁荣演出市场,减少和下放审批是必要的,将进一步激发演出市场活力,吸引社会资金进入。

     

    对中国演出市场的冲击有限

     

        审批下放,放开涉外演出市场,对中国演出市场会有冲击吗?齐勇峰分析,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的最新统计,2012年,我国演出市场经济规模达到602.9亿元,比2011年增长60%;全年演出总场次200.9万场,比2011年增长10%。而2012年经文化部审批的来华演出项目共计1140项,计22760人次,来华涉外演出场次仅占国内演出市场总场次的2‰,即使涉外演出放开后,对中国演出市场的总体格局也影响不大。

     

        如果下放审批,对原来担心的涉外演出的内容安全问题怎样解决?文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放审批,并不代表不对演出内容进行审查,一方面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内容审查更完善,另一方面将验检各地综合执法改革的成果,提高演出现场监管能力。

     

    激活演出产品的流通渠道

     

        “一方面涉外演出的审批下放了,另一方面对国内演出团体的演出也放开了。”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注意到通知中指出“已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在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及个人、演出内容不变的情况下,自批准演出活动举办日期起6个月内增加演出地的,实行事前备案管理”。

     

        “国内演出团体的跨地区演出也不再是演一场批一场了,只要在6个月内有演出,只需事前备案,这将大大促进国内演出产品的跨区域流通。”陈少峰分析说。

     

        据各国发展经验表明,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文化消费会快速增长,占总支出的23%;而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时,文化消费会出现“井喷”的局面。2011年,我国人均GDP就已经达到了5414美元,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是演出市场能够持续发展的物质保障。陈少峰预言:“行政松绑,将进一步激发演出市场的活力,满足消费者对演出市场的需求。”(本报记者 张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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