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9日电(记者王逸吟、殷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讲专题讲座,题目是《法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意义》。张德江委员长主持讲座。
主讲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沈春耀,从制度建设意义上的法治、发展目标意义上的法治、治国理政方式意义上的法治三个方面,对法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意义,法治对我们提出的要求等进行了讲解。
沈春耀认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法治的第一层意义是指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并贯彻实施。基本要求可以概括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应从国家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五个方面,继续推进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
沈春耀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就必须在公共生活领域中突破各种“差序格局”和“潜规则”的羁绊,逐步建立起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格局、制度格局、规则格局,让社会主义法治的阳光普照人间。
沈春耀指出,实现治国理政方式的与时俱进,更好地坚持和实行依法执政,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客观要求,对于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和实行依法执政。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等听取讲座。